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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规划计划 > 内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文章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4/8/26 14:57:14 阅读次数:108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能包括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滇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动服务于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壮大“三大经济”、辐射中心建设、经营主体倍增、乡村振兴等工作,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1+5”并重,精心谋划,扎实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建设、“创业云南”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数字人社建设6个三年行动,积极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省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7.97万人,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17.25万人,困难人员就业13.71万人,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省累计组织创业培训6.7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3.12亿元、扶持创业4.12万人;落实降缓返补政策,助企纾困,稳岗扩岗,减轻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26.24亿元;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73.7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53.98万人;深入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组织全省社保服务先锋队进企进村服务200余万人次,宣讲政策、动员参保,全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分别达到3,374.66万人、375.69万人、606.57万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处、劳动保障监察局、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行政审批处、直属单位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云南省社会保险局、云南省就业局、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7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云南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云南省行政管理研究所、云南省人事考试院、云南省职业年金运营管理中心; 4.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云南技师学院(加挂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牌子)、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5.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个:云南人才市场、云南省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用于核算单位差额经费的账户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云南省社会保险局、云南省就业局、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 4.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4个: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5.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个:云南人才市场、云南省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中心; 6.用于核算单位差额经费的账户1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 纳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上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单位18个,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5个,单位数产生差异的原因:一是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云南省行政管理研究所、云南省人事考试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云南省职业年金运营管理中心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对应决算反映在厅机关;二是云南技师学院(加挂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牌子)分云南技师学院和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分别编报决算;三是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是用于核算单位差额经费的账户,纳入决算编报。综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部单位纳入了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7人。其中:行政编制2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0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9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60人(离休4人,退休656人)。 年末其他人员50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16人、单位自有资金开支人员9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36,715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2辆,在编实有车辆4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779.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136.93万元,占总收入的82.5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815.63万元(含教育收费5,521.24万元),占总收入的4.48%;经营收入7,984.48万元,占总收入的6.1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42.00万元,占总收入的6.8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787.91万元,增长62.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562.68万元,增长96.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598.82万元,增长11.48%;经营收入增加42.10万元,增长0.5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3,415.67万元,下降27.87%。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省级财政加大了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补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项目、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养奖励管理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厅属技工院校招生人数增加对应的事业收入增加;三是厅属事业单位承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企业招聘、职业资格考试、招聘会等工作数量增加,对应经营收入增加;四是厅属技工院校银行贷款较上年减少,对应的其他收入减少。以上增减相抵后,收入总体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19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45.44万元,占总支出的34.37%;项目支出77,007.44万元,占总支出的59.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8,440.24万元,占总支出的6.4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833.66万元,增长64.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88.60万元,增长23.07%;项目支出增加41,131.74万元,增长114.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1,313.32万元,增长18.4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优化人社公共服务等工作,对应的项目支出增加;二是由省级财政保障的中央垂管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对应的拨付支出增加。厅属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扩大,用于办学相关的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综上,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三是厅属事业单位承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企业招聘、职业资格考试、招聘会等工作数量增加,对应的经营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745.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36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7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007.4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3,461.03万元,用于开展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职业教育支出20,063.12万元,用于厅属技工院校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技校教育工作;就业补助支出2,453.70万元,用于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工作;组织事务支出320.12万元,用于开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工程师考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等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事务支出223.89万元,用于开展沪滇劳务协作外出务工人员直达运输、举办沪滇劳务协作政策培训、云南籍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指导等工作;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开支188.06万元,用于开展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作;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3万元,用于开展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和防艾教育宣传工作;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支出138.40万元,用于厅属技工院校开展2023至2024学年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职业教育工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开支2.99万元,用于开展贷款贴息及奖补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04.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9%。与上年相比增加51,721.45万元,增长93.56%,主要原因:一是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优化人社公共服务等工作,对应的项目支出增加;二是由省级财政保障的中央垂管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对应的拨付支出增加。厅属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扩大,用于办学相关的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综上,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1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开支厅机关及厅属单位人员的工资、津贴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3,64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4%。主要用于厅属技工院校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技校教育工作;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13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4%。主要用于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等工作;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开展沪滇劳务协作外出务工人员直达运输、举办沪滇劳务协作政策培训、云南籍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指导等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28万元,决算为5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5万元,决算为0.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5%,完成年初预算的0.6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5万元,决算为50.4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84%,完成年初预算的5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8万元,决算为5.9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51%,完成年初预算的9.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2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5万元,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5万元,决算为5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8万元,决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压减“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有关制度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报废处置老化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落实接待相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人数、频次,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4万元,下降6.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76万元,下降1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5万元,增长168.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压减“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2023年赴越南参加中国云南省与越南四省联合工作组第九次会议,产生因公出国(境)费0.37万元;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报废处置老化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76万元;2023年,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扩面增效等工作力度,上级人社部门调研、指导及省内人社部门汇报工作数量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3.75万元。综上,增减相抵后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越南参加2023年中国云南省与越南四省联合工作组第九次会议。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本部门在编实有车辆49辆,其中:14辆车由单位自有资金进行保障,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1辆、云南人才市场4辆、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4辆、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5辆),35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调研、出差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8批次),接待人次6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4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省调研、指导工作,州(市)、县(区)有关单位拜访、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2.65万元,比上年增加222.69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加大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力度,保障相关工作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产总额218,980.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31.56万元,固定资产77,701.9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24.65万元,在建工程6,920.68万元,无形资产4,413.5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17,188.69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91.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54.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5辆,账面原值770.3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67项,账面原值908.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5万元;出租房屋3,983.24平方米,账面原值3,802.7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3.2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8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3.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93.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51.2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52.3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此报告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存在尾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是指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随之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转移规定比例的统筹基金。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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