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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4/11/8 11:30:37    阅读次数:63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3号),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以及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云南省“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5日(共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云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云南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871-63641549  0871-63627505(传真)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社会组织党建办)

邮政编码:650021

邮箱:Ycrenshi@126.com

监督部门及电话: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63645099

 

附件: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118


附件

 

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

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屏边县财政局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正科级。近年来,该局狠抓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连续多年基层 “三保”、债务风险、预算绩效管理及预决算公开等工作排名前列,曾荣获“屏边模范机关”等称号。

(二)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景东县财政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正科级。近年来,该局积极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资源,持续推进“两山银行”试点,财政收支管理取得显著成效。连续13年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先后获评云南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等称号。

二、先进工作者

(一)李建芬(现任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在县乡财政部门工作28年,在乡(镇)财政所工作6年,推动所在财政所获“省级文明单位”。长期从事预算管理工作,建立乡级和部门报账制管理办法等多项财政管理制度,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个人被评为“西双版纳州先进扶贫工作者”、“勐海县担当作为好干部”。

(二)饶永宏,现任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总会计师、一级主任科员。在财政部门工作27年,通过自学,动手搭建德宏财政内网云服务器,为德宏财政信息化建设节约大量成本,有力保障了全州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资产管理等核心信息系统运行。长期以来刻苦钻研、敬业奉献,21个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德宏州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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