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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表彰奖励 > 内容关于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增补)的公示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4/11/18 8:50:08 阅读次数:31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3号),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以及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云南省“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增补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至22日(共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云南省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云南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871-63641549 0871-63627505(传真)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社会组织党建办) 邮政编码:650021 邮箱:Ycrenshi@126.com 监督部门及电话: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0871-63645099 附件: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增补)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18日
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增补)名单 先进集体: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财政局。永胜县财政局是永胜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近年来,该局建立健全民生领域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全力强化民生资金监管,努力提高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永胜县财政局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被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江市‘争一流、促跨越’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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