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 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09:05:33 浏览次数:31794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人社办〔2019〕7号
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更好的推动落实好全省人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再一次补充和完善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对照2019年2月26日省扫黑办第二检查调研组来我厅检查督导工作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再次调整充实我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完善和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目标,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特别是人社系统重点领域情况,科学谋划、加大排查力度,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和完善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杨榆坚 厅党组书记、厅长、
常务副组长:和江峰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业务副组长:石丽康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邢渭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谢 群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齐晓勇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施边明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成岗 云南技师学院党委书记
叶健梅 省社保局局长
宣 程 省就业局局长
张增利 副巡视员
成 员:李 昆 厅办主任
郑 琼 法规处处长
吴晓丽 就业促进处处长
李 悦 就业促进处副处长(联络员)
朱昌龙 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
韩世云 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郭玉川 农民工工作处处长
杨常荣 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
杨 欣 信访处处长
何亚宁 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吴跃东 人事处处长
张海桥 专职副书记
赵士贤 驻厅纪检组
潘 华 省社保局副局长
李国林 省就业局副局长
胡 浩 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龚玉泉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调研员
刘彦群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许 谋 云南人才市场主任
李文勇 云南省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李 清 宣传中心主任
曹五军 云南技师学院副院长
周锦峰 云南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就业促进处。以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发生变动的,新任领导依次接替,是副厅级领导的任副组长。
三、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业促进处)职责
成立专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省人社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责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汇总上报省扫黑办有关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线索报表报送等,做好联络工作;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督导好玉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成员单位职责
厅办公室 厅直属单位党委 人事处 负责将党中央和省委对扫黑除恶的要求和一些文件学习纳入支部活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标准化建设范围,以及法制宣传教育范围。进一步提高全厅和人社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指导全省人社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和保障好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
人力资源市场处 人才市场 负责指导全省人社部门人才市场规范运行,对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儿童等行业领域的问题线索。
职业能力建设处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负责指导全省为各类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帮助,负责排查职业培训机构的垄断性行为。
法规处 调解仲裁处 仲裁院 负责指导全省将党中央和省委对扫黑除恶的要求和文件学习纳入法制教育范围,负责依法依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信访处 负责指导各州市做好缠访闹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对“缠访闹访”人员及时发现、及时劝离;对信访群体性事件、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及时疏散,并加以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劳动保障监察局 负责指导全省人社部门排查就业务工、人才市场、农民工讨薪维权等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政法机关共同打击“恶意讨薪、欠薪逃匿、缠访闹访、群体性事件”等背后存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省就业局 负责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在职业培训、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帮助,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云南技师学院 云南电子信息高级技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做好本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对学生打架斗殴及校园周边安全问题线索排查,为学生提供和谐安静的学习环境。
宣传中心 社保局 就业局 人才中心 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人才市场等窗口单位 负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氛围营造。要在服务平台窗口、办证大厅、手机APP、人社系统各项活动和工作中开展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落实、抓推进。
(二)强化责任担当。对涉及到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责任,认真履职,特别是主要责任领域要加强摸排、防范管控,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
(三)加强协同配合。所涉相关单位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配合,并积极提出本单位的工作建议,主动传达交流工作信息,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为我厅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人社系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2333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