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2020年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09:32:42 浏览次数:29082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2020年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人社办通〔2020〕37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兵 0871-63630970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2020年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社基层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云南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安排,紧紧围绕2020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20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制定2020年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以下简称“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全国人社宣传工作座谈会、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宣传工作重心下沉,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人社政策的知晓度,推动人社政策法规落地落实,为全省人社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了解掌握人社政策法规及信息服务的需求,做到群众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工作开展到哪里政策宣传就到哪里。
——坚持贴近生活,喜闻乐见。充分运用全媒体传播手段,运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懂的表达方式,适应大众的接受习惯,切实增强人社政策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坚持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本着既把人社政策宣传好,又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原则,充分依托厅属各单位和州市人社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统筹安排,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五进”活动。
二、宣传重点
突出宣传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的人社重大政策法规,同时结合职能,做好人社公共服务内容的宣传推介。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处、劳动保障监察局、省社会保险局、省就业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宣传中心
(二)促进就业创业及疫情期间稳就业相关政策。重点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乡村公共就业服务、援企稳岗、稳岗返还、扩大失业人员保障范围、职业技能培训、技工院校资助、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等。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省社会保险局、省就业局、厅扶贫办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处、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宣传中心、云南人才市场
(三)社会保障相关政策。重点宣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伤保险认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扶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网上社保办事、领取社保待遇资格手机APP自助确认、社会保险办理、电子社保卡、职业年金等。
责任单位: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省社会保险局、信息中心、省职业年金基金运营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宣传中心
(四)人事人才相关政策。重点宣传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专项、“三支一扶”计划、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青年拔尖人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突”“省贴”、科技兴乡贡献奖、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宣传中心
(五)劳动关系相关政策。重点宣传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程序、人社信访程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等,特别要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劳动关系领域热点焦点问题,加强正面引导,准确地解读政策,引导劳动者理性、依法维权。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处、劳动保障监察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宣传中心
(六)人社行业扶贫政策。重点对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等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人社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和社会各界对人社扶贫工作的认可度。
责任单位:厅扶贫办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市场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省社保局、省就业局、省人才服务中心、宣传中心
(七)全省人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应用各级人社部门政务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平台等各类政务宣传媒体平台,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加大“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法规知识宣传,以及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和成果宣传,为全省人社系统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厅扫黑办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宣传中心
三、主要措施
今年受疫情影响,本次“五进”活动以线上媒体平台宣传方式为主,充分发挥线上宣传迅速、面广的优势,将所宣传的内容放入线上平台宣传,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和开展的活动,优先推介线上宣传媒体;将人社政策法规制作成图文、图表等形式,或根据部分人社政策法规的特点制作成可以在媒体平台上播放的短视频,不断适应群众的阅读习惯。
(一)充分发挥人社新媒体作用。结合日常工作,将宣传材料在“云南12333”微信公众号、“云南人社”手机APP、“12333”服务专线和厅政务门户网站发布。鼓励人社系统干部关注“云南12333”微信公众号,鼓励将公开的人社政策法规分享到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各州(市)要结合实际,充分推介好、利用好、发挥好“云南12333”微信公众号、“云南人社”手机APP、“12333”服务专线和各自政务媒体的作用,抓好人社系统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所辖社区、村小组、企业、学校有1名同志或社保经办人能熟练使用以上新媒体。鼓励有条件窗口单位在媒体上制作播放本次宣传的人社政策法规。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宣传中心
(二)充分发挥人社网络宣传矩阵作用。要强化系统“一盘棋”思路,依托人社系统网络宣传矩阵平台,各州市要充分发挥网络宣传矩阵的作用,及时在各自政务媒体集纳推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重点报道及新媒体产品,并且将任务安排至所辖县(区、市)网络矩阵宣传平台,确保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形成上下一致、共同发声的强大宣传声势。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中心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
(三)充分依托现有活动。结合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以工代训援企稳岗、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等活动积极推介“云南12333”微信公众号、“云南人社”手机APP、“12333”服务专线和厅政务门户网站,并持续开展人社政策法规“五进”活动宣传。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省社会保险局、省就业局
配合单位:厅属各单位、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宣传中心
(四)充分依托人社服务窗口。各级人社部门窗口服务单位要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推介“云南12333”微信公众号、“云南人社”手机APP、“12333”服务专线和厅政务门户网站,并开展针对性的人社政策法规宣传。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局、省就业局
配合单位:厅属各单位
(五)充分依托基层力量。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依托县、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驻村扶贫工作队等人社政策宣传队,结合召开的会议、通过开展的活动,借助宣传橱窗、公示栏和电子屏等形式,推动人社政策宣传在基层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厅属各单位
四、时间安排
全省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0年11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实际制定全省人社政策宣传“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州(市)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具体措施,并组织好实施工作,确保“五进”活动落地见效。
(二)开展阶段(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省厅将宣传内容在政务门户网站、12333微信公众号上按期数发布,各州(市)人社局结合实际,按照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的总体安排,按照方案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各州市可在省厅制作的宣传产品上加入本地的政策内容开展宣传,鼓励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用大家能懂的语言文字宣传“五进”活动和宣传人社政策,为全省少数民族群众知晓、学习人社政策提供便利。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厅属各责任单位和州(市)人社局于2020年12月底前将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反馈厅宣传中心政务联络员内网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全省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厅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厅成立宣传工作队酌情开展活动。各州(市)人社局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加强统筹,指导好所辖县(区)的“五进”宣传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五进”活动落地见效。各地要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定期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省厅将不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基层情况调研。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地要按照全省实施的时间节点,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贴近中心工作,贴近人民群众生活,贴近社会关注热点,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推进基层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大宣传,形成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要充分利用当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情况和人社政策法规,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局面,积极营造人社系统良好的正面形象。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要及时通过矩阵将相关信息反馈厅宣传中心,活动开展情况将择优在厅门户网站、手机报、媒体等相关平台上宣传。
(四)严守宣传纪律,加强舆论引导。各级人社部门要严守宣传纪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做到政策解读准确无误。在推进基层宣传调研活动的过程中,要关注社会舆论,及时回应关切,防止政策宣传解读和新闻报道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五)严格纪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厅属各单位、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厅党组实施办法30条规定以及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