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6:48:54 浏览次数:36620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高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强。紧紧围绕民生保障职责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发布、解读年度内出台的多项重要政策措施,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动态类信息。召开重大政策、重要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场。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3.31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9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3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558.19万人。全省基本养老参保3199.66万人、工伤参保541.91万人、失业参保329.8万人,各项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渠道不断畅通。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热线、新闻发布等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健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和网络安全监测机制,为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结合厅属各单位职能,进一步厘清政务公开工作职责,2021年组织新闻发布会5场次,厅主要领导参加1次,开展重要政策解读媒体见面会2次。
(三)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理顺工作机制,厅办公室统一受理、转办、督办,相关单位具体承办、文书制作送达,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4件,其中平台受理33件,线下受理1件,受理渠道顺畅;所受理依申请公开件,均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规定程序及格式要求进行回复,没有投诉举报、没有行政复议、没有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政务服务水平进步明显。加强常态化岗位练兵,组队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云南代表团奖牌总数位居全国第三,被表彰为“突出贡献单位”。抓实政务信息报送,信息成绩位列省政府组成部门第二名。持续深化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全省12个窗口单位、6名个人受到人社部表彰,厅连续3年在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评议中名列前茅,在2020年省政府开展的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中位列省直部门第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3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645.0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 | 34 |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4 | 2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四、行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信息技术发展对政务公开的新挑战,政府职能转变对政务公开的新要求,仍存在平台基础建设还不够完善,门户网站栏目架构和设计、栏目分类直观度不够;政务公开人员专业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便捷化水平,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等发挥更大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