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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北京等9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13.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今日透露,截至目前,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甘肃、上海、天津、山西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3.2%。
李忠说,2014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继续指导各地贯彻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指导。截至目前,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甘肃、上海、天津、山西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3.2%。
(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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