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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采取措施纵深推进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8日 阅读: 6621 次 字体:【】 【 来源: 作者:

为认真执行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便利和实惠,文山州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得到落实。

一是认真分析研判,界定政策执行。组织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培训教育等业务科室负责人认真分析研究《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6号)和《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21号)文件,对照两份文件执行适用政策依据、范围对象、时限要求等相关内容,区别对待,分类执行,把握政策时效,注重政策效应,确保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惠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以会代训征研,集思广益谋划。7月24日,组织有州人社局分管领导、州就业促进科、州就业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全州八县(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就业局局长、具体业务经办员参加的全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培训会。全体与会人员,结合就业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州就业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21号)文件解读征求意见稿》开展专题讨论,积极建言献策,共解政策疑惑,并对实际操作中,难以界定和把握的费率执行及扣缴、企业平均工资、裁员率、参保人数等重要指标数据的测算认定,统一规范操作程序和核算口径,使业务人员在办理稳岗补贴工作中程序清、思路明,确保全州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是逐级分层落实,依规依策推进。由州人社局会商州财政局行文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人社发〔2015〕182号)文件,至全州各县(市)人社部门及州直相关部门,依照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工作政策,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和知晓失业保险稳定岗位政策;主动加强和指导符合享受政策规定的企业,按程序申请报批;会同财政部门简化办事程序,做好认定公示、审核批准、资金拨付等工作,让企业在政策规定时限内享受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文山州劳动就业服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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