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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阅读: 13441 次 字体:【】 【 来源:云南人社厅 作者:

云人社办通〔2018〕132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云人社办〔2018〕4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31日间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利用年末岁初农村劳动力集中的时机,面向农村劳动力,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多渠道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宣传就业政策等措施,促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就业扶贫,助力脱贫。

四、活动内容

(一)认真做实台账精准对象。在县、乡、村建立“劳动力对象清单、用工需求清单、政府公益性岗位清单”三个清单就业扶贫台账,一人一表,作为脱贫考核验收的重要台账资料。指派工作人员或依托村干部,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做好“人社部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系统”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系统”两个平台数据核对更新,对已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及时记入台账,录入信息平台,东西部劳务协作台账要单独汇总。要确保所有的就业扶贫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和台账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组织政策宣传活动。要针对贫困劳动力不想外出、不敢外出、不会外出的现象,改进宣传动员方式,做实做细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指导手册、政策清单以及网上专题宣传、设立现场宣传点等方式,发动基层一线干部、驻村队员、农村劳务经纪人、乡村公岗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大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帮助各类用人单位、就业扶贫载体和贫困群众知晓政策和运用政策,激发他们参与就业的内生动力,提升转移就业意愿,促进就业扶贫质量。

(三)开展就业扶贫“清零”行动。27个深度贫困县、2019年度计划脱贫退出县要组织开展就业扶贫“清零”行动,要把握实名管理,认真抓好各项就业扶贫政策贯彻落实,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职业培训、岗位推荐“两个全覆盖”,确保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不低于50%,有劳动力的农村贫困户至少一人实现转移就业。

(四)积极开展外出务工服务。活动期间,各地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外出务工人员接送和慰问活动,通过协调“务工专列”、“务工班车”、“务工包机”等方式,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交通和票务等方面的帮助,传递党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温暖关怀。营造良好氛围,激发转移就业的市场活力,推动全省农村劳动力规模化转移就业。

(五)切实提升有组织输出规模。要按照贫困群众的就业意愿多渠道组织转移,让他们“出得去、留得住、回得来”,提升转移就业就业质量。要主动对接对口帮扶协作地区,不断完善劳务协作措施,建立跨区域、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送岗位进村入户,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搭建劳务供需对接平台。要依托我省各级驻外人力资源工作站,加大岗位信息开发力度,推动劳务输入地与贫困县开展结对子劳务协作,实施就业扶贫结对子合作项目,建立“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输出、定向服务”的项目化输出模式,提升有就业能力、无务工经验的贫困群众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对有组织的规模输出,要安排专车、专人带队,跟车全程服务,确保安全输送到位,实现全程无缝对接。

(六)提升技能培训针对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文件精神,取消培训机构定点规定,进一步放开培训市场,加强与用工企业的对接,鼓励和引导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到贫困地区去办班,开展订单、定向、定岗技能培训,方便贫困群众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菜单式”选择。对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开展的技能培训,要根据贫困劳动力的能力素质、就业意愿、务工去向,以岗位技能要求为导向,围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结合地方特色,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分类组建培训班次,做到送教到村、送学到户、送技到人,确保户均有1人通过培训实现转移就业。

(七)做好跟踪维权服务。各地要采取公开征集、集中座谈、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返乡农民工务工状况,主动搜集维权线索,通过省内外的维权网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我省驻外人力资源工作站(劳务服务站)协调管理,依托人社系统省内外家“人力资源工作站”、人社与工青妇共同设立的省外“云南娘家人服务站”,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进行跟踪服务,维护权益、协调关系,提高稳定就业率。要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留守者安心、外出务工者放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其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和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工作保障,统一组织实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搞形式主义,力戒官僚主义,确保活动按要求开展。

(二)制定活动方案。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提高活动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活动内容要贴近基层群众需求,并及时发布活动安排和具体工作举措,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活动内容和主题,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宣传转移就业政策、成功案例和返乡创业典型,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权知识,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去掉“等、靠、要”思想,增强外出务工信心,引导贫困劳动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形成“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的浓烈氛围。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认真分析总结开展第三次“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分别于2019年1月底、2月底月度报告工作情况,于3月31日前形成全面工作报告,报省技能扶贫和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7个深度贫困县、2019年31个出列县开展“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的工作情况也按要上报省技能扶贫和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阮春雷、潘登

联系方式:6719584763300215(传真)

邮箱:2496020908@qq.com

 

附件

1.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情况汇总表

2.设立驻外人力资源、劳务服务工作站统计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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