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定2017年度省级创业园 众创空间 校园创业平台的通知
云人社通〔2017〕94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各地、各类院校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好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建设,促进全省创业工作开展。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创业园 众创空间 校园创业平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26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经单位(园区)申报、县区、州市评审推荐、省级审核评审、公示,2017年全省共有20个创业园,20个众创空间,26个校园创业平台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园、省级众创空间、省级校园创业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通过认定的省级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园区建设,落实好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服务力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创业就业做出更大贡献。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平台双创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人社部门参与省级双创平台运营管理的工作机制,按要求组织平台签订创业服务承诺书,实施好动态管理,填报动态管理报表,抓好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工作(承诺书、动态管理报表将作为复审的评审材料),推动创业平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省级将按规定开展园区、空间、平台复查工作,对出现违规问题的省级创业平台,将撤销省级称号,追回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附件:
1.2017年度省级创业园、省级众创空间、省级校园创业平台认定名单
2.云南省创业园 众创空间 校园创业平台创业服务承诺书
3.云南省省级双创平台动态管理情况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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