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意见》(云发〔2011〕17号)精神,着力提高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情况,经研究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4年1月1日起,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下表执行
二、各地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要按照新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三、调整失业保险金水平所需资金,在各州、市统筹地的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各州、市应按照《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加强收支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有困难,发生资金缺口的州、市,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省级调剂金。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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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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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民办职业技能教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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