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课题组
通常来讲,小型微型企业是除大中型企业以外的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的统称,在我国,个体工商户视作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数量庞大,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但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很多小型微型企业难以摆脱困境,扶持其走出困境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整个经济社会活力。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的 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完成了 65%的发明专利和 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小型微型企业在促进就业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是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吸纳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就意味着创造社会就业岗位,意味着使小型微型企业在解决民生问题、推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由于缺乏统一完善的统计体系,目前,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数量、结构等情况没有相对准确的数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优惠政策的落实。为了摸清全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数量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11月起,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了《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的课题研究工作。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通过对2012年参加全国年检企业的数据测算,初步摸清了全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总体数量和占各类企业、市场主体的比重。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小型微型企业统计涉及不同行业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诸多复杂因素,本次研究只是一次初步尝试,只能说大体上反映了小型微型企业的总量情况。目的是希望以此增进社会各界从各自领域和宏观、微观等诸多层面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问题的关注,为支持、鼓励和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对策建议,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
一、小型微型企业占市场主体的绝对多数,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
根据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我们对2012年3月至6月实际参加年检的约1200万户企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三项指标进行了数据采集,共采集分析数据2100万条。分析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1169.87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后,小型微型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
二、小型微型企业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承担者
我国有劳动力人数近8亿,就业人数已达 7.67 亿。全国的小型微型企业,仅企业主自身一项就解决了几千万人的就业问题,加上企业雇佣员工,已经解决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的70%以上集中在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承担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从资产净值人均占有份额上来看,同样的资金投入,小型微型企业可吸纳就业人员数倍于大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单位投资的劳动力(就业容量)和单位产值使用劳动力(就业弹性)都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也就是说,相同资本投入,小型微型企业的就业岗位单位产出最高。同样的资金投入,小型微型企业可吸纳就业人员平均比大中型企业多4倍至5倍。
二是从绝对份额来看,小型微型企业是解决我国城镇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问题的主渠道。相对大中型企业,微型企业创业及就业门槛较低,创办微型企业所使用的资源少,对环境的适用性更强,新微型企业创办速度更快,从而使得数目众多的微型企业在总量上提供社会的就业机会更多些。按照新标准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加上有证照的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部法人企业从业人员的38.7%。目前中国70%的城镇居民和80%以上的农民工都在小型微型企业就业。
三是从容纳就业人数的空间上来看,大型企业扩大就业的能力与资本的增长呈反比例的变化。随着大企业技术构成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上企业的优化重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能够提供的新的就业岗位将越来越有限,劳动密集型的特征正在迅速淡化,集中在轻工业和服务业的小型微型企业,成为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主要承担者。
三、小型微型企业的显著特点
(一)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多元,私营小型微型企业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主体。小型微型企业涵盖城乡各类企业所有制形式,但国有集体、外资、私营企业中,小型微型企业比例各不相同,反映了我国国有集体、外资、私营三种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类型的规模、资产及营业情况。外资企业中小型微型企业的比重最低,外资企业规模相对较大,仅53.94 %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国有集体企业主要存在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主导行业,投资规模较大,小型微型企业占61.39 %。私营企业中小型微型企业的比重最高,80.72 %的私营企业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构成了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的主体。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3月底,我国实有企业1374.88万户。其中,私营企业1096.6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近80%,据此测算,全国私营小型微型企业有885.23万户。而在小型微型企业内部结构中,微型企业占据绝对份额,小型企业占14.88%,微型企业占85.12%,小型与微型企业的比例约为1:5.72。小型微型企业特别是私营小型微型企业的蓬勃发展,说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日益完善,民营经济生存成长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劳动密集度高,两极分化明显,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小型微型企业一方面敢于创新,各类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另一方面又大多集中于以资源开发型、产品初加工型、服务低层次型为主的传统行业,呈现出“锄头与卫星齐飞,高端与低端并存”的现象。从小型微型企业的行业分布看,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相对集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小型微型企业占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的18.49%,批发业和零售业小型微型企业占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的36.4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占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的9.93%。这几大行业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共670万户,占小型微型企业总数的近三分之二。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此处仅指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占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的比重为4.62%。
小型微型企业低价格、低技术、低收益、低附加值的传统发展路径依赖,直接制约了其投入产出效益水平的提高。产业层次普遍不高导致转型升级意愿不高、难度较大。此类行业显著特点是技术要求低,竞争充分,市场趋于饱和,利润微薄,从行业本身发展前景分析,相关企业不具备迅速扩张的条件。部分企业由于经营压力,转型升级的愿望较强,但在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方面积累不足,相当数量的小型微型企业转型升级较为困难,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后劲和活力不足。
(三)发展不平衡,优势地区集中,具有明显的地域集群特色。从整体上看,小型微型企业的行业分布广泛,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布局和产业政策导向等存在区域差异,不同地区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水平和产业特点也呈现很大的差别。
首先,小型微型企业区域分布不均衡。从小型微型企业的地域分布看,东部11个省市小型微型企业占全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比重为60.40 %,中部8个省小型微型企业占比为20.35 %,西部12个省区市(广西和内蒙古因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纳入西部地区统计)比重仅为17.23%。同时,产业分布也表现出地域性差异。如东部地区集中了三分之二的小微工业企业。
其次,小型微型企业产业集群的地区分布不均匀。这一特点既表现在国内不同地区之间,特别是沿海与内地之间,也表现在不同省份之间,甚至还表现在城乡之间。总体来看,小型微型企业产业集群程度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性,市场经济发达、市场机制健全的地方,产业集群更加容易出现,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则比较分散,“散兵游勇单兵作战”较多。
第三,区域间分布不平衡呈缩小趋势。从近两年发展情况看,东部发达省市企业户数增长速度有所回落,西部地区企业实有户数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贡献了增量部分的四分之三以上。中西部一些地区也出现了产业集群化的趋势,或者说具有产业集群的雏形和发展潜力。
(四)敏感脆弱,易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但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进取精神。小型微型企业因其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对外部经济、政策环境的敏感程度普遍较高。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和国际经济下行,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调查显示,仅有12%的小型微型企业表示在近几年营业额快速或高速增长(增长率30%以上),其余大多数企业经营发展缓慢。此外,小型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旧面临大企业的挤出效应,尤其是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的背景下,各种社会资源向大中型企业倾斜倾向更加明显。社会资源分配向已发展壮大的企业集聚,进一步挤压小型微型企业生存空间。问卷调查显示,46.84%小型微型企业反映市场需求不足、产品销售困难,58.08%反映市场竞争压力加大,23.74%反映订单不足。
另一方面,虽然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种种困难,但小型微型企业主普遍对未来的发展前景抱以积极乐观的态度,表现出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和顽强的生命力。小型微型企业的一大特点是退出成本相对较低,允许小型微型企业从头再来。调查中发现,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小型微型企业主曾经有过多次创业经历,最终经过不懈努力,找寻到最适合的发展平台。小型微型企业一旦找到合适机会,会展现顽强生命力和进取精神。这种创业精神正是国家进步、经济飞跃的力量源泉。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