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七举措”助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2023年以来,楚雄市持续把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路径,采取“七项措施”坚持深化脱贫劳动力就业服务,助

2023年以来,楚雄市持续把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路径,采取“七项措施”坚持深化脱贫劳动力就业服务,助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促增收。

健全就业帮扶机制,为高质量稳定就业提供组织保障。积极争取就业资金,支持各乡镇使用公益性岗位开发村(社区)就业政策宣传员岗位,协助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等社会保障工作,目前,全市15个乡镇154个村(社区)的就业政策宣传员全部配齐。在不断健全“市镇村组”四级就业服务体系的同时,发挥镇村组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动员驻村工作队员、村居民小组组长等力量,成立就业帮扶工作队,通过入户走访、集中宣传等方式,深入群众特别是脱贫户家中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信息推送、外出务工家庭日常帮扶等工作,为全市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高质量稳岗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持续推进转移就业,稳定外出务工规模。一是劳务协作促省外转移。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对接,促进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统筹劳务协作地人社部门、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力量建立“省外用工需求信息库”,适时向全市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推送,促进有意愿、能外出的劳动力赴省外实现高质量就业。二是搭建供需桥梁促就近就地就业。推行“政府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项目+就业”的工作模式,多渠道开发本地就业岗位,建立“本地用工信息库”,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组织企业、项目和劳动力充分对接,搭建起就业供需桥梁,让无法远行的劳动力实现“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就业不离家”的就业愿望。截至5月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3万人,同比增长12.5%,其中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4万人,同比增长33.3%;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37万人,同比增长34.66%;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0.65万人,同比增长18.18%。

搭建多元化就业载体,不断扩大就业容量。一是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支持就业帮扶车间持续稳定岗位、扩大就业,吸纳更多脱贫家庭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稳定就业。截至5月,全市19家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2881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13人。二是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023年,楚雄市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700个,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就业,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核发补贴。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保就业”工作,通过贷款扶持、提升服务等工作方式,助力市场主体发展。随着“特色文旅产业创业孵化园区”被成功认定为省级“特色文旅产业创业孵化园区”,目前,楚雄市共有省级、州级创业孵化园各2个,有效带动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农民工、退转军人等创业。截至5月,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成功扶持60人创业,发放创业贷款1090万元,带动就业100人,有效稳定市场主体促进就业。

因人施教抓培训,提升技能促就业。把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摆在突出位置,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整合农业、扶贫、经信、发改及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资源,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通过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等措施,让技能培训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更能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在新业态下呈蓬勃发展之势的新兴职业中高质量就业。截至5月,全市通过各类培训方式共培训城乡劳动力28338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25717人次。依托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医(民族医)药种植能手培训,累计开展培训班33个,培训1951人次,开展创业培训16个班级,培训457人。

扎实落实就业政策,全力筑牢民生底线。加大针对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实力度,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返乡创业。脱贫劳动力发放一次性务工补助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为1138名在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务工并稳岗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核发补助113.8万元;累计为53名脱贫劳动力核发一次性创业补贴29.45万元。

加强防返贫监测,筑牢返贫防护网。调动“市镇村组”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力量,通过健全就业防返贫监测机制、建立稳岗就业实名制台账、开展脱贫劳动力就业动态监测等工作措施,全面掌握全市脱贫人口就业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邹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