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名举报反映,彭小飞(身份证:5136***********814)提供虚假材料报考2015年度监理执业资格考试,涉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我院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核查,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核查工作。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的规定,现对彭小飞拟按合格成绩无效处理,并予以公示。
考生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0日至5月18日,节假日除外),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书面复核申请到云南省人事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按成绩无效处理。
联系电话:0871-63630349。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