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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公开内容 > 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 内容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摘要文章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6/4/16 18:02:37 阅读次数:5586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中央下达我省“三支一扶”补助资金3720万元,地方财政(含省、州市、县三级)配套10318万元。分配方案严格按政策补助标准测算,所列资金包括: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费、培训费、一次性安家费、考试费、考核奖励金、体检费、新春慰问金、重大疾病及人身意外险等。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设立了六项年度绩效总体目标:一是根据国家“三支一扶”计划分配指标,合理确定招募规模。二是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生活补助政策,保障“三支一扶”人员待遇。三是根据服务期满考核结果,自愿留在基层原服务单位的人员及时办理期满转聘事业编制人员手续。四是开展新春慰问,关心关爱“三支一扶”人员。五是实施能力提升培训,提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能力。六是发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示范作用,“三支一扶”计划规模总体保持稳中有增。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5年,中央下达我省“三支一扶”补助资金共372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支付中央补助资金37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5年,我省持续完善“三支一扶”计划政策支持体系,督促州(市)按月及时更新“三支一扶”人员在岗信息,对“三支一扶”人员基本实现动态管理;持续实施素质提升行动,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进行的专项能力提升培训和岗前、岗中、离岗培训外,农林、水利、教师、医师等行业人才培训机会持续覆盖全体“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给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艰边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待遇政策持续得到全面落实。以上举措较好增强了“三支一扶”计划作为基层人才项目的吸引力,进一步激励了“三支一扶”人员安心扎根基层工作,更好服务了乡村振兴目标任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国家招募计划指标名额能招尽招,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招募指标。 2.质量指标 完成了年度设定的新招募人员上岗率目标。 3.时效指标 在收到中央资金30天内,按规定及时下达到州(市),未出现超时的情况。 4.成本指标 完成了中央下达我省专项能力提升培训指标人数,中央下达的培训经费严格按补助标准列支。 5.社会效益指标 2023年中央下达招募、2025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经考核各方面合格、本人自愿留在基层,已按期全部就地转聘为服务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就业安置率保持高位,及时满足了基层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 6.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缓解了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同时,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高质量就业。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年初设定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对照绩效指标逐条开展自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未发现绩效目标偏离的问题。下一步还将持续为基层输送民生急需紧缺人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强化自评结果应用,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内部预算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提高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分配各州(市)的重要因素;对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整改,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有力促进了部门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通过部门网站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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