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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办事指南 > 社会保险 > 内容省本级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服务指南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7/3/17 17:49:31 阅读次数:33579省本级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服务指南
一、服务项目 (一)中央、省属直管行业单位和参保职工,新增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人员审核业务; (二)统筹范围内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转出、转入); (三)一次性支付(死亡退保、出国定居人员退保); (四)提供省本级参保企业在职参保人员个人参保情况查询; (五)提供省本级参保企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办理依据 云社险〔2004〕27号、局办〔2007〕7号、云劳社〔2002〕148号、劳办发〔1997〕116号、劳社厅发〔1999〕22号、云政发〔2006〕139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5号)。 三、申请条件 (一)在省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和在职参保人员。 (二)参保单位新招收人员、调入人员等办理新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三)职工工作调动、与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参军、考录机关事业单位等。 (四)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五)参保职工死亡。 四、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每月1-20日)→经办机构审核→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业务。 (二)个人参保情况查询→提交身份证原件。 (三)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 2.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办理。 3.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五、单位须提交材料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表2—2—1)(表2—2—2); (二)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职工人事档案; (四)工作调动证明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资料; (五)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 (六)出国(境)定居“绿卡”(翻译成中文)及户口注销证明; (七)应征入伍通知等。 六、办结时限 (一)新增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人员审核业务在行业管理单位完整准确按时报送资料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完成。新增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和在职转退休业务在行业管理单位完整准确按时报送申报资料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完成。 (二)统筹范围内的转移业务(转出、转入)在行业管理单位完整准确按时报送资料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完成。 (三)一次性支付(死亡退保、出国定居人员退保) 在行业管理单位完整准确按时报送申报资料、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当月审核完毕,次月支付费用。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 九、监督电话 0871-6719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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