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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事项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7/4/10 11:35:14    阅读次数:37462     

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事项

一、补办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遗失证书须在州(市)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作废(登报内容:单位、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证书编号),并提供报纸原件一份。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表格遗失的到相应省级考务管理机构补表)。

3、个人补办证书申请书一份(出具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个人小一寸近期证件照一张(领取证书时提供)。

   二、通过评审或考核认定取得的初级、中级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由原职称资格批准机关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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