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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表彰奖励 > 内容云南省2023年省级部门表彰项目设立调整情况公布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3/8/24 17:26:22 阅读次数:2147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新设省级部门表彰项目7项、调整1项、撤销1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新设7项 (一)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表彰; (二)云南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云南省党校系统优秀教师评选表彰; (四)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云南省宗教界先进表彰; (六)云南省民政系统应对疫情先进表彰(临时项目); (七)云南省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临时项目)。 二、调整1项 调整“云南省体育工作先进表彰”周期。 三、撤销1项 撤销“云南省教学成果奖”。
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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