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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1/10/17 14:55:20    阅读次数:28265     

各州(市)外专局(引智办)、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人事(外事)处: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结合出国(境)培训工作实际,请按照以下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组织申报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一、 总体要求

    出国(境)培训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省的“十二五”规划,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及创新型社会的要求,围绕“十二五”规划,要紧紧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改革创新,加大开放步伐、促进科技进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工业化进程。


   (一) 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方针,全面贯彻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归口管理、规范程序的指导原则,更加注重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切实增强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来制定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二)各州市和有关委办厅局要建立健全出国(境)培训项目库、成果库和专家评审制度,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经费预审以及培训人员选拔、外语培训、境外培训机构联系等前期工作,确保培训项目质量及提高项目执行率。

   (三)对项目单位的支持。优先放在“三农”项目上,重点支持高效栽培、疾病防控、农业节水领域的科技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抓好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教育现代化、产业发展、社会保障、改善民生、医疗卫生、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资源开发、能源利用、环境保护和企业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金融创新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承担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协调发展项目等方面。

   (四)进一步优化出国(境)培训结构。继续加大支持中长期培训项目力度。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积极增加中长期出国(境)培训项目。

加大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出国(境)培训的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政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逐步增强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大对创新型专业技术类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及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派往独联体国家培训项目。充分利用独联体国家的科技资源,促进双方人才交流与合作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支持推动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及其他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五)立法、司法、公安、民族、宗教等领域的培训,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垂直管理的地方各部门培训,由主管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统一组织申报,地方部门不再申报。

   (六)优先支持近年来出国(境)培训成果突出的部门和地区。省外国专家局将根据各项目单位近两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执行率、培训成果收集与推广、培训经费核销和培训工作管理情况,择优选择和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七)按照财政部、外交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8〕230号)的精神,党政干部的因公出国(境)培训经费应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预算管理,推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

   (九)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的精神,申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项目,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的双跨团组;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组团;严禁照顾关系,借机搭车,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二、计划申报

    各地区(部门)要认真总结2011年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检查审批、审核类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在建立健全出国(境)培训项目库、成果库和专家评审制度的基础上,做好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经费预审、参训人员选拔和外语培训、境外培训机构联系等前期工作,确保培训项目的质量和实效。

各项目单位要认真总结今年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经验,检查审批、审核类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在向我局申报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时必须报送2011年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总结、重点项目培训成果。

   (一)审批类项目申报

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是指向国家外国专家局申请立项、由国家引进国外智力专款及省内部分资助的国(境)外培训项目,重点资助中长期项目和专业技术类项目。

    1、 报送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应提供下列材料:《2012年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一,《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七或《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八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在申请表封面注明项目类型(常规、独联体、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上述申请材料一律要求用A4纸打印。各单位申报项目计划时,要在申请表内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和当年执行的可行性,依照轻重缓急排出次序。注意:申请表内派出培训的理由不能超过800字。

    2、项目申请表内专家评审栏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资深专家签署意见并提供专家的联系方式,并须在申请单位审核意见栏加盖州市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厅局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应该填报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名单。申报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应该填报拟派出业务对口人员组成情况,在项目执行时如发生人员组成结构调整,须专函说明原因。

    (二)审核类项目申报

    1、 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是指各项目单位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本单位的实际需要,通过自筹经费组织的国(境)外培训,划分为党政干部项目、专业技术项目、企业管理及企业对技术、设备引进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培训项目四类,请按照项目内容和人员构成情况准确分类,分别填写《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党政干部)》(见附件二)、《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专业技术)》(见附件三)、《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企业管理)》(见附件四)、《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合同项目)》(见附件五)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党政干部项目还须逐项填写《审核类党政干部出国(境)项目补充说明》(见附件六)并盖组团单位公章,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所有审核类项目还需填写《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九)书面材料一式二份以及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本。

    2、要严格控制审核类项目申报总量和派出规模,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单个项目人数控制在16人以内。我局将参考各项目单位前一年度审核类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申报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3、经费来源分国内财政因公出国预算内经费、国外资助(注明资助比例)、专项经费等。行业类别分财政金融、工业、科教文卫、农业、社会服务、综合管理。

    4、 各州市外专局和有关委办厅局、集团公司要与审批类计划一并申报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已列入审批类计划申报的项目,若未获批准需列入审核类项目计划的,请在审批类项目计划汇总表备注中说明。

   (三)对于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境)外培训渠道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1999〕4号)选择境外培训机构。经批准后的项目,不得更改境外培训机构。中长期项目,原则上应选择国(境)外大学或专业机构作为培训承办方。

   (四)对2011年度已批准并且实施完毕的培训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须附上培训成果总结和相关图片资料(含软盘)。我局将根据各申报单位2011年度的项目执行情况审核上报2012年度的培训计划。

   (五)2011年常规审批类项目须在2011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

    三、报送时间

    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前。对未按申报要求申报的或逾期申报的项目计划将不予受理。

       审批类项目联系人:王晓兰

       电 话:0871-3630508        传 真:0871-3630505

       审核类项目(党政干部)类联系人:李季春

       电 话:0871-363505        传 真:0871-363505

       审核类项目(专业技术)及(企业管理)类联系人:张彩来

       电 话:0871-3661097       传 真:0871-363505

       企业对技术、设备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培训项目联系人:侯楠

       电 话:0871-3630507        传 真:0871-363505

       地 址:昆明市如安街505、507、508室 邮 编:650021

 

      附件一:2012年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

      附件二: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党政干部)

      附件三: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专业技术)

      附件四: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企业管理)

      附件五: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合同项目)

      附件六:审核类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项目补充说明

      附件七: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附件八: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附件九: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附件十:审核类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项目经费预算表

注:表格可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n和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下载,在报送表格时,须附软盘。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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