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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旅居创业新动能20条措施》 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6/7/16 15:38:21    阅读次数:3068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培育旅居创业新动能20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措施》的目的、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不断创新旅居产品业态,着力完善旅居配套体系,积极推动旅居从短期观光向长期居住、从单纯旅居向旅居创业升级。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措施》,强化政策落实、优化服务保障,有助于旅居人员等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进一步推动旅游向旅居、旅居向旅创转型,有效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聚焦旅居人员等各类创业人才面临的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拟定了20项支持政策,主要包含以下6个方面:

一是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创业。结合云南资源优势和旅创特点,突出“高原特色农业+创业”“文旅康养+创业”等特色创业模式,培育打造旅创新生态、新品牌。

二是培育多元旅居创业主体。提出通过建立“旅居人才库”,培育“旅创带头人”,招引各领域人才,完善引导OPC创业人才、银龄人才、文化艺术等细分领域人才创业支持措施,鼓励旅居人员开展电商创业。

三是整合旅居创业平台资源。盘活利用闲置资源资产,建立“旅创资产库”,用好创业孵化载体,引导旅居创业人员入驻,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建立“旅居创业机会清单”,搭建资源精准对接平台。

四是提升旅居人员创业能力。针对旅居创业人员的创业需求,实施文旅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开发旅居创业特色课程,开设旅居创业训练营。

五是推动旅居创业降本减负。推广“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引导投资基金支持创业,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六是营造良好旅居创业环境。建立旅居创业重点孵化项目库,加强旅居创业项目跟踪扶持,丰富赛事活动以赛促创,选树旅居创业典型,充分调动创业积极性、主动性。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培育旅居创业新动能20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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