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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9/8/16 11:00:46    阅读次数:18434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云南“直过民族”成人知识技能提升的建议》的提案(第120200073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对直过民族地区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和资金投入的情况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长期以来认真执行惠及少数民族的就业政策,切实把少数民族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群体摆在就业工作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努力确保他们能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帮助少数民族劳动者在内的各类劳动者提高劳动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及创业能力,促进其就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办发〔2016〕17号)的部署,2016年将25—45岁的劳动力13.6万人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下达各地。

2016年-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安排,围绕独龙、德昂、基诺、怒、布朗、景颇、傈僳、拉祜、佤等9个“直过民族”实施精准扶贫,连续两年安排“50个直过民族县”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专项补助资金共计5000万元,对涉及“直过民族”的13个州市50个县,每个县100万,用于开展技能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行为,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提高职业培训在针对性,2018年,我厅连续出台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提升职业培训针对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职业培训的文件,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放,引导省内外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积极承办我省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并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进一步增强职业培训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017年和2018年,全省分别完成直过民族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7.22万人次和7.24万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普遍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素质差,难以适应城市产业多样化、职业专业化对劳动力的需求,加之边疆山区及高寒山区,交通、信息闭塞、经济落后,导致劳动力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对外输出的工作难度大,运作成本较高,仍然是制约民族地区(尤其是直过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原因。目前经济增速减慢对用工市场的影响较大,沿海地区用工量锐减,用工市场对技能型劳动力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结构性失业的矛盾更加突出。为此,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工作,通过技能培训以提升劳动力就业质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坚决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提升培训效率。2019年,省政府将培训农村劳动力300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70万人)的任务列为十件惠民实事,这其中包括了直过民族的培训工作,我们将重点督促落实。进一步加强与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计划、项目、资金、实施、信息和评估六个统筹的有效整合,提升培训效果。把包括直过民族在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作为民生工作重大问题决策事项列入“三重一大”,纳入各级人社局的集体领导。县级人社局统一对职业技能培训班进行管理,由一把手直接负责。凡属培训对象不精准、就业方向不精准、培训工种不精准、就业帮扶措施不精准、工作责任不精准的,不予批准开班。

我们将以人为本,精心服务培训的受益者,切实尊重培训对象意愿,提高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积极性。通过“培训进村”、“送技上门”、“互联网+”等形式,指导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进行“菜单式”选择,强化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加强培训后的转移服务对接,进一步提升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以有创业愿望的人群列入培训对象,创业培训与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紧密联系,对持有创业培训证的人员提供创业服务。

(二)进一步调优培训补助办法,保障劳动力培训质量和效果。2016年以来,我省四次发布了全省职业培训工种分类指导目录,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用工市场反馈,将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业(工种)和项目纳入到目录中,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每项目600至1600元,鼓励职业培训机构紧密对接市场需求开展培训。深度贫困县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两次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可在省厅确定的基础上再上浮30%,并给予培训生活补助,提高直过民族人员在内的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提高在外务工的劳动者就业竞争力,鼓励直过民族人员在内的贫困劳动力结合自身需要和市场需求在外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完成培训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切实提升就业竞争力。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要确定培训对象、就业方向、培训工种和就业帮扶措施,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责任人。对财政资金支付补贴的培训项目,县人社局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职业培训全过程监管。探索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各县人社局对在本地开展的职业培训,以班次为单位,将培训机构的培训师资安排、培训人数、出勤情况、培训质量、就业创业率等指标及时进行评估。各地要将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情况的评估报告作为选取承担培训任务的因素,探索实行技能培训目标数量与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比例挂钩考评机制,逐步提高培训后转移就业率。

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直过民族地区技能扶贫的投入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切实推动民族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见实效。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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