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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内容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97号提案的答复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0/11/6 12:57:12 阅读次数:17953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的提案》(第120300297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所提的相关建议,为我们在对接平台、基地建设、冠名班和产业园区等方面提供新的思路,也让我们看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2018年,省人民政府聚焦深化产教融合的重点难点问题,紧扣与就业市场、企业需求、创新创业直接相连的教育,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作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用人企业与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推进职业教育与企业深度融合发展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部署和安排,工作中聚焦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发挥企业重要作用。 一、积极引进创新人才和平台 2018年,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我省出台了《云南省“千人计划”产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云党人才〔2018〕4号),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引导和鼓励全省产业口企业和单位面向省外(含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产业人才开发。2018年至今,经过评审,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了5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推荐了30个拟支持的人才领衔实施的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还积极协调联系,引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到云南成立北航云南创新研究院;促成云南省硅产业研究院成立,大力引进产业创新平台。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出台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工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等措施,推动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加快全省工业发展方式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实施“千亿技改工程”,连续实施“3个100”工业转型升级、新一轮技术改造、重点技术创新等重点项目,2015年至今,累计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200个、重点技术创新项目320个,累计投入资金4.3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从2014年底的0.5%提高到2018年的0.8%。 三、提升产业园区建设质量 积极推动全省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围绕绿色铝材、绿色硅材、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和较集中的产业集群,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搭建了良好平台。2019年,全省131家工业园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11亿元,同比增长8.9%;工业总产值12563亿元,同比增长7.7%;全省工业园区累计入驻工业企业8689户,同比增长4.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57户,同比增长3.7%,全省园区工业企业全部从业人员83.03万人,同比增长0.1%。积极做强产教融合承载平台。2019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支持昆明高新区建设省级技能实训示范基地,下拨资金600万元。 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2015年,下发《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教职〔2015〕31号),2019年印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云人社发〔2019〕16号),两个文件旨以高质量培养技能人才为目标,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依托企业需求、技校人才供给,不断深化校企结合、产教融合,深入破解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两张皮’问题。通过持续的创新改革,初步形成了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五、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0〕454号),进一步从构建职业教育和产业融合、强化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促进产教双方供需对接等进行强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推荐报送了职业院校示范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和重点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等项目。初步构建起了政府、企业、学校协同参与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体制机制。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三个承办部门将认真吸纳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加强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创造良好的产教融合氛围,助推开创云南新时代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 一是支持职业院校主动与企业建立合作。支持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打造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对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资金补助,用于院校所建专业与大、中型企业签订合作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协议,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高技能人才培训方案。与企业共同开发培训课程,制定培训课程标准,培训课程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体现专业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的“工学一体、学做合一”的特征。用于建立与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相适应的师资培养机制,聘请企业技师、高级技师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所建专业专职教师均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用于建立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培训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严格实行培训质量管理。 二是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深度开展校企合作。把产业园区作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结合点,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对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的,落实《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0〕45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有关规定,对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投资额30%抵免当年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优先考虑将入库企业参与举办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纳入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工程资金支持范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享受“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政策支持。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有关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三是支持全面推行校企双主体育人新模式。实施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计划,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试点,建设一批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名师带徒”活动,发挥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拓宽职工成长成才渠道。引导行业、企业和学校积极开展学徒培养,落实好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模式改革、管理机制建设。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6号)有关规定,对企业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取得相应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所在企业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培训补贴。 (二)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一是加快培育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技能人才。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云发〔2020〕13号),支持产业园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全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围绕五个万亿级支柱产业、八个千亿级产业各环节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设置专业,加快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建设,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积极参与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开设相应的专业课程,编制教学方案,减少盲目性。支持高职院校面向区域支柱特色产业需求,建设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着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应用转化。对校企合作设置的适应就业市场需求的新专业,予以支持;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设专业,制定专业标准、培养方案等。 二是加快搭建院校企业互利互惠新平台。以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名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为平台,鼓励企业、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以平台带动院校人才培养,以平台推动企业发展。支持职业院校招聘高技能人才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锻炼。按照行业标准、企业生产标准设定技能人才培育标准,培养直接可以到企业顶岗实习的毕业生。各相关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学设计、实习实训,形成教育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持续联动和改进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到职业学校共建生产线、生产性实习工厂,探索校企股份制合作、独资经营、租赁承包、前校后厂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共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是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育人模式。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产业引导、学校培养、机构研究、企业主用”的互动合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优化顶层设计,确立“扎根云岭大地,聚焦产业发展,突破学科边界,产教深度融合”的总体思路,建议省、州两级政府抓住滇中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廊带、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发展,推动开发区(试验区、自贸区)建设同职业教育园区、技师学院建设有机衔接,实现一体布局、联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及行业组织,将校企合作纳入职业学校办学业绩和水平评价、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监督、指导,推广效益明显的模式和做法,做好管理和服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工作的关心与呼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人社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以便我们完善和改进工作,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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