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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多渠道追回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14.94万元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9/5/17 18:06:08    阅读次数:1246     

近年来,文山州严守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关卡,积极探索基金安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个人承诺制度、随机抽查、基金预警等渠道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进行清理和追回,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一是建立个人承诺制度。将丧失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资格的情形和欺诈、冒领失业保险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印制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诚信承诺书》,参保失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时,经办人员在口头告知的同时,要求其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强化失业职工道德自律意识,主动报告就业状况,从源头上减少错误支付的风险。

二是定期随机抽查。经办人员通过申领人员预留电话,每月定时随机抽查询访,动态掌握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对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等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及时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避免多发、误发造成的基金流失。

三是多部门联合协查。加强与基金监督、社保、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各部门管理信息系统,与基金监督系统预警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及时将已丧失领取资格的人员办理停止发放手续,将失业保险金发放监控前置,上好基金安全管理“双保险”。

四是实行分类追回。对确认的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追回一起。对暂时无法追缴的,制定追缴方案,多渠道、多方式进行追缴;对多次沟通仍拒绝退还的,联合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联合追缴,下发《失业保险金催退通知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2017年来,全州共追回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48人149426元。其中,重新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24人,多领失业保险金98342元;重复享受待遇8人,涉及金额25095元;重复计发待遇3人,涉及金额10625元;调标补退13人,涉及金额15364元。

(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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