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者模式
-
2026-10-10 我省代表队参加全国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欠薪知识竞赛喜获佳绩
-
2026-09-30 滇渝签署跨省域社会保险服务新机制合作协议
-
2026-09-30 以产业为缘 以高球为媒 ——“广聚贤才·共创滇峰”云南省“双招双引”活动在昆举行
首页 > 工作动态 > 地方动态 > 内容文山州: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干货多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0/2/24 10:28:50 阅读次数:1089当前文山州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保持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省、州相继出台疫情期间稳定就业促进创业相关措施,干货多多。 一是对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照每名上班职工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吸纳就业补贴; 二是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介绍成功就业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是对进行了就业失业登记的16—24岁有见习意愿的农民工,提供见习机会并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是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贷款,借款人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原则上展期不超过1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优先办理创业贷款; 五是企业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给予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 六是各创业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的,按照创业平台降低或减免场地租金等费用的50%给予补贴; 七是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八是对符合条件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到疫情结束。 (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供稿)
|
|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5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