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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服务周到暖人心 讨薪民工送锦旗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0/9/19 11:42:24    阅读次数:1657     

9月18日,彝良县天立学校一期泥工组务工者将一面写有“尽心尽职,服务周到”的锦旗送到了彝良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表达了他们对大队劳动监察员的诚挚谢意。

2020年8月6日,彝良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彝良天立学校一期泥工组易某某等5人投诉,称“彝良天立学校一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接到投诉后,农民利益无小事,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多次同用工单位进行行政协调,迎难而上,最终拖欠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为了感谢监察大队以民为本、秉公办案,泥工组易某某特意送来了锦旗,“谢谢你们帮我们要回血汗钱……”,易某某激动的说到。

分管劳动监察领导刘红副局长带领监察大队全体劳动监察员接受锦旗,并致以泥工组务工人员诚挚的问候!刘红向全体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这面锦旗是讨薪农民工对我们大家工作的高度认可,同时激励大家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劳动维权单位,劳动监察大队要一如既往,为农民工讨薪依法护航、造福一方。

长期以来,彝良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对涉及农民工追讨劳务费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办理,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并与法院、人社部门、信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提高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彝良县人社局监察大队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农民工,一是要保存讨薪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招聘简章、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二是外出务工,务必记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上个“保险”!三是在出现恶意欠薪、劳动报酬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可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徐孝才)

(彝良县人社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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