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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工作动态 > 地方动态 > 内容盘龙区组织召开城镇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专题会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1/2/7 16:26:57 阅读次数:1760为深入贯彻落实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盘龙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加强盘龙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盘龙区就业局近日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专题会议,33家城镇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盘龙区就业局市场科负责人向各用人单位详细解读了《盘龙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从2021年4月起,盘龙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省、市最新文件精神,社会保障有较大的变革,用人单位须为在岗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基本城镇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区就业局给予社保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除以上三项社会保险,盘龙区还统一为全区在岗公岗人员购买工伤保险,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为切实落实城镇公益性岗位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减轻用人单位管理成本和资金垫付困难,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区就业局通过竞争性谈判程序统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公岗人员人事服务,按照“先缴后补”方式,按月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第三方代理机构账户,区就业局每季度对第三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会上区就业局负责人还从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强化管理,提高服务两方面对用人单位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将为公益性岗位购买社会保险这一实事、好事办好,让全区广大公岗人员感受到区委区政府的关怀,增强对美好生活的信心。 截至目前,盘龙区共开发402个公益性岗位,311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岗,2020年共发放452.7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充分发挥了城镇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作用,解决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燃眉之急,促进了全区社会稳定。 (盘龙区就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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