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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工作动态 > 地方动态 > 内容文山州用好乡村公益岗位政策助力群众就近就业稳增收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1/7/5 16:22:03 阅读次数:2453今年以来,文山州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利用乡村公益岗位政策,通过设置农村保洁、环境整治、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对无法外出就业、无产业扶持的农村脱贫劳动力实施就业帮扶。截至2021年6月,全州通过乡村公益岗位安置3.42万名劳动力在岗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3.24万名。 一是规范设岗安置。明确乡村公益岗位设置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紧密结合,体现“因村设岗、因需岗位、以岗定员、总量控制、属地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紧贴实施乡村振兴方面的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治理保护等工作需要。乡村公益岗位最长安置期限不超过1年,临时性乡村公益岗位最长安置期限不超过6个月。设置岗位优先对无法外出就业、无产业扶持的脱贫劳动力,以及针对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边缘易致贫劳动力,进行就业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家庭至少1人就业。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七部门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要求,对照文山州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安置劳动力就业管理方案,认真梳理各部门设置的乡村公益岗位类别,对于功能重合度高的岗位进行合并或撤消,杜绝岗位设置过多过滥。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乡(镇)、村(社区)用人主体责任,由各乡(镇)或各村委会(社区)统一聘任、统一发放聘书、统一管理考核,并进行聘用。明确乡村公益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凡是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确的,一律不予以安置,杜绝安置对象已经外出务工但由安置对象家属代履职的现象,杜绝安置对象年龄严重老龄化和年轻低龄化的现象。建立“按劳取酬”的帮扶机制,及时清理纠正虚设岗位,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清退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做到岗位实、工作实、报酬实,坚决杜绝“只取酬、不履职”等违规现象发生,今年以来,及时对已外出就业、发展产业、履职不力、丧失劳动力等不符合政策安置条件的330人进行清退。 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建立乡村公益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动态调整。乡村公益岗位人员因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违反协议、考核不合格、主动要求退出以及达到退出乡村公益岗位情形之一的,及时按照规定解除协议。在安置期间已外出就业、超过政策安置年龄上限、丧失劳动能力、已享受其他政府公益岗位补贴、在村(组)级任职且领取财政补贴、除既有残疾劳动力又有重病患者的其余困难户家庭中从事乡村公益岗位超出1人以上等情形的人员,需退出乡村公益岗位。同时,加大对现行乡村公益岗位安置政策的分析研判,对因政策到期而退出安置的,及时做好技能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推送等就业帮扶,避免因乡村公益岗位的取消,致使脱贫劳动力失业返贫。 (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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