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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栏目 > “学先进、当先进” > 内容用一颗赤诚之心 做为民服务之事 ——泸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唐小明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9/4/2 14:18:27 阅读次数:8113
他是一名普通的公务员,最基层的仲裁员,先后担任过村委会干部、乡镇司法所所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八年的人民调解和六年仲裁工作经历,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好学上进,练就了过硬的仲裁业务能力和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升我县劳动仲裁公信力,受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致好评。 勤学习提素质,为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他始终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统领的劳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在他不断进步的同时,争取我局其他科室的9名同志为兼职仲裁员,解决仲裁院只有2名专职仲裁员的困难,大家取长补短,互相学习,不断提高仲裁工作整体人员的业务水平。 善思考抓关键,为做好信访仲裁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在接待仲裁当事人和信访来访人员时,他坚持做到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文明讲好每一句话,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张椅子让座,准确解答好每一个问题,让他们感受到一颗办事的诚心。对每一个仲裁案件,他都要认真思考,找准案件的关键所在,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力争所办每一件案件都客观公正。同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各个环节,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构建劳资双方共赢的局面。如劳动者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由于单位不盖章,劳动者从确认劳动关系开始到享受待遇,是一段耗时的维权之路。为了使劳动者尽快享受到待遇,他主动与双方沟通,按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把劳动者伤情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对比,确定双方认可的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促使双方达成协议。2015年以来,他借鉴推行“三调、二办、一加”工作法,提高案件处理进度和质量。即未立案先调解、边立案边调解、先调解再庭审;开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上班时间集中精力调解、开庭,休息时间加班熟悉案情和起草法律文书,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 三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15人次,上级交办信访案件24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率100%;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62件,涉案总金额高达1677万元,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
敢担当谋创新,为预防化解劳动争议提前介入 他借鉴外地优秀办案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改变过去的“不诉不理”的办案模式,提前实施仲裁介入,探索实践三种成功介入解决争议方式: 解释性介入。如我县一家企业,因单位拖欠100多名职工人工资、拖欠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等问题,职工多次到县信访局上访,并声称要到昆进京上访。他主动提前介入,配合有关部门及企业,与职工进行沟通,稳定他们的情绪,然后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使职工了解解决争议的程序和途径。 调解性介入。在受理某国有企业部分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时,他发现该企业未支付300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00多万元,因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快超过仲裁时效,部分职工准备到县政府上访维权,要求政府帮助解决问题。他主动与该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组织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代表进行面谈。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企业发布承诺告知书,告知企业不会因为时效问题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并商定了支付时间,化解了矛盾。 保护性介入。2018年,我县一家去产能关闭国有企业改制期间,一些职工反映企业不按规定支付相关的待遇,引发劳资双方矛盾。他主动与企业负责人和职工沟通,在企业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天,请示局主要领导,安排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到现场对职工进行政策讲解,指导企业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按规定支付职工的相关待遇。 此外,他还认真分析当前劳动争议多发频发的深层原因,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向劳资双方宣讲政策法规,强化双方法律意识,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近年来,他对20家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提出修改建议200余条,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700余次。 乐奉献守岗位,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尽职尽责 依法维权,恪尽职守,长年奔波在劳动维权一线,他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2017年9月。他的儿子在昆明住院治疗的一个多月,他只到医院照顾了5天就赶回单位上班。2017年10月,他岳父病逝安葬,他本来已经请假,由于工作的原因,又返回到工作岗位上。但当仲裁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当劳动者拉着他的双手表示感谢时,他为自己的付出感到欣慰。 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领导的关心、同事的支持、企业的信任、大劳动者的赞誉,最为重要的是“和谐调解”为全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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