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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4 10:04:34 浏览次数:5513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局、中心、院、所),省社会保险局、省就业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5 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厅重大决策程序,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渠道,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决策过程中,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因素开展系统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决策是指本厅作为决策机关,行使法定职权,作出的涉及本行政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且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编制或者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中期和长远发展规划;

(二)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以及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三)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决议、决定,厅党组提出属于重大决策的事项

(四)容易引发规模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清理整治行动、重大活动安排等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已对有关风险进行评价、评估的,不作重复评估。人事任免、内部行政管理、外事活动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厅名义作出的重大决策,决策事项的牵头承办单位为责任主体,厅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厅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组具体负责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的推进指导、督促落实、审核备案等工作。

第五条 风险评估可以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组织,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自行组织评估的,应当邀请党政部门专业人士、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社咨询专家、法律顾问或决策涉及群众代表等各方面专家、代表不少于 3 人参与评估。

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评估的,应依法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受托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与受托方共同对评估质量负责。

第六条 重大决策作出前,应当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做到应评尽评、不评估不决策。

(一)合法性。决策主体、内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强制性标准,包括决策主体是否有法定权限并在权限范围内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

(二)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是否兼顾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尊重公序良俗,是否体现以人为本等。

(三)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是否符合云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人力物力财力等决策条件是否具备,决策方案、配套措施是否周全和具有可操作性 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依法应给予的补偿和救济等是否及时充分,是否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支持,是否会导致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攀比等。

(四)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影响,是否可能出现大规模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是否存在潜在的网上网下跨界联动传导风险等重大舆情事件,是否具备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等对策。

第七条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评估方案。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决策事项具体情况编制评估方案,明确评估人员、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等,在开展风险评估 5 个工作日前,报厅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评估。

(二)充分听取意见。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对受决策影响较大的主体要重点走访,通过宣传、沟通、解释等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表达真实意见,消除群众疑虑。

(三)全面分析论证。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分类梳理各方情况和意见,对决策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认真研究,深入开展风险调查,全面、全程查找社会稳定风险点。对所有风险点逐一进行分析,参考相同或者类似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研判风险发生概率,以及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激烈程度和持续时间、涉及人员数量,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相关风险的可控程度等。

(四)确定风险等级。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将决策事项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3 个等级。大部分群众或者参与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舆情事件的,为高风险;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强烈,或者参与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对重大风险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可能引发较大矛盾冲突的,为中风险;绝大多数群众或者参与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理解支持,少部分群众和单位有意见的,为低风险。

(五)编制评估报告。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负责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决策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分析论证,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及评判依据,风险评估结论、应对建议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六)组织报告评审。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编审分离原则,组织党政部门代表、专业人员等进行集体评审。与该评审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评审人员应当回避。评审人员应当出具本人签名的书面意见。

(七)评估报告备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备案工作应当在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厅党组讨论(审议)前完成。评估报告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分管厅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于集体评审结束 3个工作日内报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组备案后,连同评审书面意见按程序报送厅党组审议。第八条 决策事项应当评估而未评估或者评估报告未按规定备案的,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厅党组研究审议。

第八条 决策事项应当评估而未评估或者评估报告未按规定备案的,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厅党组研究审议。

第九条 严格评估结论运用,在审议决策事项时,应根据评估确定的“高、中、低”3 个风险等级,明确作出“不予实施、暂缓实施、准予实施”的决策意见。对暂缓实施的,提出完善指导意见。

在审议决策事项过程中,认为评估报告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违背客观规律、隐瞒实际情况、忽视群众意愿等情形的,厅党组责成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重新进行评估。

    第十条 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情况作为群体性事件责任查究的重要内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纳入厅年度综合考核,对未按规定做到应评尽评,不按照规定程序要求进行评估,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导致决策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云人社办〔2012〕12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2014〕94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299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7〕90 号)同时废止,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  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方案(模板)

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模板)

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集体评审意见表

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集体评审备案表


附件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模板)

 

一、决策事项名称

二、决策事项具体内容

三、评估方式(自行组织评估或第三方评估)

四、评估内容

五、评估程序

六、评估人员

七、完成时限

 


附件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模板)

 

一、决策事项名称

二、评估过程

三、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1.采纳的意见建议

2.未采纳的意见及理由

四、决策事项分析论证情况

1.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进行分析论证。

2.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及评判依据

五、风险评估结论

六、应对建议及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三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

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集体评审意见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评估确定的

风险等级

高风险


中风险


低风险


参加集体

评审人员


评估报告

集体评审意见(可附页)


评审人员签字


 

 

附件四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决策

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集体评审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评估确定的

风险等级

高风险


中风险


低风险


评估报告

集体评审意见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分管领导

意    见


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组

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