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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06 16:31:44 浏览次数:6660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滇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省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省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省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2023出台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创新实施高技能人才支撑产业强省5项行动,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成绩取得新突破。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查纠问题,举一反三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力推进“安薪行动”,清偿完成率达到100%,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更好维护。完成职称制度改革任务,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模式,贯通“两支队伍”职业发展通道。持续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做好博士后招收、事业单位招引“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加大人才表彰和薪酬激励力度,深入开展专家服务活动,持续打造“彩云英才荟”、“人才服务月”等服务品牌。用人自主权试点改革、薪酬制度改革等有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人才流动调配、人事考试、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稳步开展。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稳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电子劳动合同推广、用工指导服务、劳务派遣管理等工作取得进展,“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顺利收官,劳动关系保持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处、劳动保障监察局、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行政审批处、直属单位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决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云南省行政管理研究所、云南省人事考试院、云南省职业年金运营管理中心纳入厅本级统一核算,相关决算信息在厅本级反映。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7人。其中:行政编制224(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1,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4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6人(离休10人,退休296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1,50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97.12万元,占总收入的92.0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09.83万元,占总收入的7.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397.31元,增长42.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73.39元,增长45.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323.92万元,增长14.82%。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加大对三支一扶招募、人才表彰、人事考试、对外交流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应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所需费用由人社部拨入,考试人数增加,相应经费增加,用以加强考试考务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应的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1,23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0.49万元,占总支出的29.13%;项目支出22,135.44万元,占总支出的70.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23.95万元,增长41.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5.08万元,增长14.39%;项目支出增加8,078.87万元,增长57.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社保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省财政厅加大对三支一扶招募、人才表彰、人事考试、对外交流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应的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00.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03.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4%;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7.48元,占基本支出的12.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35.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开支: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18万元,主要用于核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拨入的考试考务费用、薪酬调查经费、国务院津贴补贴、机关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成本经费等;二是教育支出1,770.04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及中等职业学生资助补助资金;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3.32万元,主要用于核算省直机关单位离退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厅本级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及工作经费;四是农林水支出133.89万元,主要用于核算沪滇劳务协作政策培训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7.1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3。与上年相比增加9,073.39元,增长45.54%,增长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加大对三支一扶招募、人才表彰、人事考试、对外交流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应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1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2%。主要用于核算单位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77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核算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及中等职业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5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2%。主要用于核算省直机关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厅本级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及工作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9.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开展沪滇劳务协作外出务工人员直达运输、举办沪滇劳务协作政策培训、云南籍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指导等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厅本级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35万元,决算为34.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5元,决算为0.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9,完成年初预算的0.6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0万元,决算为31.8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55,完成年初预算的5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万元,决算为1.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7,完成年初预算的6.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59.05万元,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8.20万元,决算为3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9.10万元,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压减“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有关制度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0万元;报废处置老化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落实接待相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人数、频次,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1万元,增长1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1万元,增长7.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3万元,增长205.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停止因公出国境审批,没有相关费用产生,2023年因公出国境正常审批,2023年赴越南参加中国云南省与越南四省联合工作组第九次会议,产生因公出国(境)费0.37万元2023年赴州市调研,及州市汇报协调工作数量较2022年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越南参加2023年中国云南省与越南四省联合工作组第九次会议。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厅本级及厅属各单位调研、出差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省调研、指导工作,州(市)、县(区)有关单位拜访、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7.4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48万元,增长10.08主要原因是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力度,保障相关工作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厅本级日常运转工作,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资产总额7,605.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12.59万元,固定资产4,948.5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44.6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4辆,账面原值764.8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6.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4.7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此报告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存在尾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_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绩效自评报告.xlsx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