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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4/23 13:12:49    阅读次数:0     

各州(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厅局、企业、高校团委,省金融团工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云岭青年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奖项设置

(一)评选对象

产业布局主要分布在云南,通过创新创业,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和影响力,为社会创造了一定就业岗位,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且富有成效的青创企业、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创业青年。

(二)奖项设置

评选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奖者10名,每人奖金3万元;评选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提名奖20名,每人奖金1万元。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主体并担任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青年创业者的杰出代表,年龄应在18周岁(200511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781231日以后出生)之间。

(三)创办企业或团队实际运营至少两年,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工商登记证注册时间为202111日以前)。

(四)所创办企业或创业团队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资源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新材料、数字经济、服务业等现代化产业,积极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所创办企业或创业团队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中履行企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振兴中成效明显,做出积极贡献。

(六)国有企业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七)有违法违纪存在其他不宜受表彰情形的企业、团队及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八)历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奖者不再参评,历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提名奖获得者可以参评,如评审过程中仍获评提名奖的,则不再表彰,根据评审规则依次递补。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团省委青年发展部,负责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负责本地区申报人选的基层推荐审核等工作。各评选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推荐审核等工作。

(二)支持单位

云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云大启迪K栈众创空间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推报的方法,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州(市)评选机构负责统筹本辖区内的推荐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基层推荐520日前)

县(区)广泛动员本地区创业青年积极参与申报,并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基础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基础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县(区)团委征求当地公安、发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法院、税务统战、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意见。申报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还需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在深入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个人姓名、企业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州统一填报《第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连同推荐对象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520日前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申报对象填写《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报名表》(一式3份)

2.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需单独撰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主要包括创办企业过程简介、创业理念、发展情况、履行社会责任、创业企业(主体)发展愿景和潜力等方面内容(一式3份)。

3.参评承诺书。申报对象填写《第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参评承诺书》(一式3份)。

4.《第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申报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

5.个人征信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

6.其他资料。为充分展示申报创业青年和所在企业的风采,鼓励提供相关的图片、音视频资料,以便宣传。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20212022年完税证明、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二)组织评审(520—620日)

1.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初审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差额确定50名推荐对象,并将名单反馈各州(市),在本州(市)范围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2.组织专家通过实地调研、企业展示项目路演等形式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提出专家意见。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召开审会议,差额确定10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奖者和20名提名奖获奖者,在全省范围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表彰宣传

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得者和第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协调省级媒体、国内各大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对获奖者进行宣传报道,并组织国内知名双创专家、头部企业与获奖者开展青年创业论坛、投融资对接会等相关活动,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五、政策及资源扶持

(一)政策扶持

结合参评创业青年及企业实际,为通过初评的创业青年及企业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在创业就业、科技创新、社保养老、税费减免、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配套支持,对其进行点对点扶持。

(二)资源扶持

对于通过初、自身成长性好、有资金和技术支持需求的创业青年及企业,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为其搭建融资、引智及合作交流平台,帮助其对接金融机构、头部企业、风投机构、科研院所等为其提供精准的项目、资金、智力、管理、法务等方面的支持。对获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针对性提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入库及培育服务,以积极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市场主体倍增,助力企业上市倍增计划。

(三)结对交流

积极对接联系国内、省内知名企业家和创业导师,为获奖创业青年提供一对一的导师结对帮扶。组织历届省长奖获得者相互之间交流参观学习、到沿海发达地区及省内有关州(市)考察学习,帮助获奖者群体之间紧密、有效对接整合资源。对接行业领军企业、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促进合作交流,探索推动以商招商以赛促招,引进相关上下游合作企业到云南落地。

六、工作监督

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的评选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871-63995408

评选活动开展期间,参评候选人有违法违纪存在其他不宜受表彰情形的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参评人除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承办单位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次评选活动由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共青团组织和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创业典型,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主动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申报联动协调机制,为申报者提供一站式服务。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进度把控,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并按时报送。要精心对接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风投机构、头部企业等,协调推动评选期间后续帮扶措施落实。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深入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历届获奖者,以创业论坛、报告讲座等形式进高校、进社区、走基层,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引领带动更多青年投身创新创业时代浪潮。

(四)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各级青年创业人才库、导师库,为广大创业青年搭建平台,提供精准帮扶。

八、联系方式

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人:熊媛、李心璐

联系电话:0871-63995435

    真:0871-63995435

    箱:yunnancqb@163.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坝路29号青年大厦1001

             编:650032

活动网站:云南共青团网(www.yngqt.org.cn

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jyj.yn.gov.cn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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