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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事人:西藏扶正药业有限公司,公告类型:裁判文书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5/5/7 15:53:02    阅读次数:0     

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当事人:西藏扶正药业有限公司

西藏扶正药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申请人黄燕玲诉被申请人西藏扶正药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云劳人仲案字〔2025〕56号),邮寄送达未果,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云劳人仲案字〔2025〕56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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