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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扎实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6/11/29 9:13:36    阅读次数:10651     

为做好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宣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致力于促进农民工相关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服务和效能,积极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协调处理劳动违法案件162起,为648名劳动者讨回工资共计798.3万元;向企业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0余份,对违法企业行政罚款23万余元。

一是简化投诉手续,推广简易模式。对劳动者的投诉举报案件,秉承“快立、快办、快结”的原则,认真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严肃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从根本上缩短办案周期,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畅通“维权绿色通道”,贯彻落实“和谐劳动、保障民生”的活动主题。

二是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维权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的意识。同时,深入到用工相对集中的建筑企业进行宣传,把加强协调配合作为维护稳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用工密集型企业签订《承诺书》,督促用工企业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用工企业用工行为。

三是抓好劳动合同签订,规范用工行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做好重点监控,实现超前预防。加大对建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会同市相关部门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同时对给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现象依法进行整改和严厉查处,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五是开展专项行动,维护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缴纳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加强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完善条块结合,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所,使违法行为早发现、矛盾纠纷早化解。简单案件由乡镇兼职监察员直接协调处理,做到“小事不出企、小案不出格”,形成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姜泽广  陶滔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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