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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绍红厅长在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07/2/9 9:51:00    阅读次数:15221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

全面发展我省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

──在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杨绍红

(2007年1月11日)


同志们:

    元旦刚过,省政府就立即召开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总结2006年的劳动保障工作情况,部署2007年的主要任务。这对我们做好新一年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和2007年的主要任务作个发言。

    一、关于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劳动保障部的具体指导下,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同志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和谐云南为目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于统筹城乡就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全省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在“十一五”头一年形成了良好开局。

    (一)就业再就业任务全面完成

    据快报统计,省政府确定的所有就业再就业指标,都已经提前和超额完成。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特殊困难群体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控制在4.6%的年度宏观调控目标之内。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36万人,大大超过50万人的预定目标。在具体工作中,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36号和省政府47号文件,把就业再就业指标列入政府任务分解,组织专项检查督查,为推动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全面落实提供了有力保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同时,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就业,发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技能培训机构和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网络优势,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等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将宣传政策和提供服务融为一体,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据统计,仅全省就业服务机构就为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费4227万元,提供岗位补贴3499万元,提供培训补贴2096万元,帮助3万名失业人员实现了自主创业。全省为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首次突破4亿元。

    (二)技能人才培养实现新的突破

    2006年,是我省“三年十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最后一年。经过3年努力,全省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0.2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08万人,圆满完成了三年十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一年来,省委、省政府将高技能人才耿家盛同志作为全省10名“兴滇人才奖”之一给予重奖,省政府对110名兴滇技能人才、兴滇技术能手、高技能人才培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门表彰,对3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发放政府特殊津贴,大大提高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全省职业培训、鉴定机构按照“以鉴定强培训、以竞赛促培训”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实行标准化考核鉴定,共组织各类培训20.8万人次,超额完成年初预定的17万人的目标,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17.7万人次,突破了年初预定的16万人的目标。举办了10个行业、50个工种、38万人参赛的国家和省职业技能大赛,夺得全国第二届电子商务大赛“一金两银”及3项国家级竞赛优秀赛区的好成绩,有2100名竞赛优胜者破格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各技工学校加快改革发展,创新办学思路,招生规模稳步扩大,2006年招生人数突破1.9万人,创我省技工学校招生历史新高。

    (三)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第一,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截止去年底,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266万、330万、193万、173万、158万,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通过争取中央转移支付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8亿元,省财政补助资金2.1亿元,全省83.28万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12.5万名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失业救济金。全省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9%,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48%。

    第二,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一是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调整统一了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个人帐户规模,完善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规范了企业年金方案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的报备。经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报省政府批准,出台了监狱企业和劳教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省属转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退休人员企事业待遇差解决办法以及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适当补贴的政策;二是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实施了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医、患、保三方基本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自我管理的新型关系。三是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省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失业保险发展目标、待遇标准和调整原则,在加强失业调控、促进再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首次下降,同比减少20%;四是实施农民工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进行反复论证,为今年出台政策作好了准备。此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临沧、德宏等州市建立了政府财政投入机制,南华县政府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与规范管理试点,探索了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为筹资方式,由国家、集体和农民三方共同分担责任的制度模式,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探索了经验。

     第三,基金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劳动保障部有关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要求,汲取上海社保案教训,召开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及基金监督工作会议,学习政策规定,健全责任机制,举办业务培训,强化了基金防范意识和基金监管能力。二是围绕基金管理监督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现场监督检查、内控制度检查,加强对申报核定、费用征收、运营管理、支付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管,配合各级审计、财政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检查,组织开展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医疗保险基金计息、反失业保险基金欺诈等专项检查。各地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启动非现场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反医疗保险欺诈和困难欠费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检查调研试点,工作成效得到劳动保障部充分肯定。昆明市认真按照审计要求,及时追回审计查出的违规使用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1088万元。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稽核办公室的作用,稽核和清欠工作成效明显。共稽核参保企业5653户,涉及106.9万人,清理回收养老保险欠费3.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109.5%;查出少缴养老保险费501万元、医疗保险费718万元和冒领的养老金22万元、违规的医保基金524万元。

    第四,参保企业和劳动者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全省原地方统筹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2%统一下调到20%,一年为企业减轻负担2.6亿元;二是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60元,企业离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410元。各类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得到提高。新制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使全省新退休的参保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逐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三是全省实行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45家,涉及职工人数18万人,按5%税前提取的企业年金基金达3亿元,企业年金基金开始按国家规定进入市场化运作。四是医保基金按规定为参保病人支付医疗费用达到34亿元,省直医保系统在部分州市新开通70个定点药店,为参保人员跨州市购药提供了便利。

    (四)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行政手段规范、以宏观调控政策预防、以监察执法维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稳步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率先在全国启动了劳动用工登记工作,将劳动用工登记纳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实现劳动用工登记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全省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达210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7.1%,其中国有企业签订率达95.1%,非国有企业签订率达82.4%。积极发挥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作用,指导企业平等协商,组织审查合同内容,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稳步推进。全省签订并履行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2735户,覆盖职工85.6万人。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工业园区活动,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二是加强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按计划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州市完成了2006年人工成本信息调查分析、人工成本信息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以及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发布,调整了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规范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和工资总额备案手续,职工工资稳步增长。三是把好职工安置审核关。制定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保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统一了新三年国企改革中职工安置的劳动保障政策。仅省本级,就审核了28家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对42户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破产企业安置职工的“就业新起点计划”开始启动。四是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在全省启用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标志,明确了监察管辖权,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机制,新制定的举报奖励办法开始发挥作用,对劳动力市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和部分行业的专项检查活动收到良好效果。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共处理突发事件367起;接到举报、投诉案件11653件,受理10738件,结案10041件,结案率为93.5%;对5.2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日常巡视检查,对10.3万户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涉及劳动者277万人;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3.15万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0137.4万元;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7055户。五是积极稳妥处理好信访和劳动争议工作。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共参与处理重大集体上访190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3万件次,其中集体来信来访340件次,涉及职工3.3万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25件,已结案1535件,当期结案率为94.46%;处理行政复议申请33件,全部依法按期结案。

    与此同时,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我省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先后出台了农民工在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工资报酬以及卫生、计划生育、户籍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农民工欠薪保障长效机制的范围进一步向非建设领域延伸,保障作用开始显现。2006年,全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9万人,国有煤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率达到94%,其他高风险企业达到49.5%。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3.5万人。有10个州市66个县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

    (五)劳动保障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依法行政更加严格。今年,我们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行政并重,推进立法与监察执法并举,召开全省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制定措施,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整改存在问题,促进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按要求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依法审理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劳动保障政策宣传主动有效。建立了劳动保障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形成了“围绕劳动保障重大政策和主要任务,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为龙头,以云南省劳动保障网站和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为主阵地,以依托新闻媒体搞好日常宣传为基础”的宣传工作模式。2006年,仅省级即召开劳动保障新闻发布会5次,重要劳动保障政策发布记者通气会11次,省级媒体报道有关劳动保障的新闻1300多条,“云南劳动保障网”点击次数达到186万次,是2005年底累积点击次数总量的3倍;“12333”电话咨询提供服务次数也在2005年底总量上翻了一番,达到11.5万次。三是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2006年,完成了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投标和需求分析,正式启动了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养老保险数据采集进入实施阶段,省本级及部分州市实现了养老保险数据按月上传要求;医疗保险系统扩容改造工作稳步实施,全省统一社会保障IC卡速度加快,使用人数达到160万人。全省劳动保障广域网覆盖率达到100%,城域网覆盖率达到70%。四是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发布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这个规划将金保工程建设、劳动力市场建设、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等列为劳动保障重大基础工程,在促进就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劳动关系以及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制定了令人鼓舞的目标。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谨代表省劳动保障厅党组向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艰苦奋战在第一线的劳动保障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各行业、企业的领导和同志们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目前还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是州市县区间的政策落实情况不平衡、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不稳定、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二是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主要表现是部分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少数用工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甚至不能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还比较普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又不给予经济补偿,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又克扣拒发加班工资,职工权益屡屡受到侵害。三是社保基金管理监督还不够到位。这几年,虽然我们始终坚持把社保基金、资金作为“高压线”,严禁乱摸乱碰、挤占挪用,但是由于管理监督有漏洞,还是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有少数县还被不法分子乘虚而入,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另外,社会保险费的拖欠和边清边欠现象依然突出,全省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累计已达12.2亿元;个别州市失业调控乏力、扩面推进缓慢、清欠工作被动;少数市县基本医疗保险由于欠费严重运行艰难。还有,套取、骗取、冒领等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加强基金管理监督、维护基金安全完整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关于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2007年,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关键之年。我省劳动保障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全面发展我省的劳动保障事业。主要目标和任务是:

    就业再就业方面,要进一步增加就业总量,提高就业质量,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2万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80万人。

    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要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行动,启动“4.15”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省技工学校招生1.2万人,培训劳动者19.8万人,当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18.6万人,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17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4万人,为“十一五”末我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接近全国25%的平均水平奠定基础。

    社会保险体系方面,要按照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思路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8万人、350万人、190万人、185万人、17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达到4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达到8万人。积极探索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争取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办法,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经办规程和基金管理监督机制,严格内控制度,完善稽核办法,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责任机制,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和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努力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劳动关系方面,要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扩大劳动用工登记,加大工资宏观调控力度,从严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继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使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增长10%,下功夫解决企业历史拖欠工资的问题。

    基础和能力建设方面,要按照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建设目标,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劳动保障社区平台建设、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和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全面完成金保一期工程、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开通州市劳动保障局视频会议系统,加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建设,完善“云南劳动保障网”政务公开和信息查寻功能,利用“12333”开通举报投诉维权电话,逐步开展网上业务办理,在实现劳动保障广域网全覆盖的基础上使城域网覆盖率达到85%,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9%,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50%以上。

    三、关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措施和具体意见

    (一)全力以赴,抓好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

    去年11月底,劳动保障部在西安召开了全国就业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36号文件,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开展失业调控、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上取得新的发展,并就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可行的办法。年底,我省召开了推动创业促就业座谈会、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针对存在问题,集中研究了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具体措施,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发放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等再就业优惠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要借鉴“充分就业社区”、“城乡统筹就业”、“创业促就业”、“就业新起点”和“劳务输出示范县”等试点总结出的经验,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全面完成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确保政策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都是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建立落实各项政策的责任制,特别是要以项目为切入点,建立就业再就业资金拨付使用与目标任务、绩效考评、工作激励、督促检查紧密结合的管理新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要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从我省实际情况看,帮助就业困难群体解决就业难和就业质量低的问题、提高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率、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充分发挥再就业资金效益,是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查找本地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析主要症结,抓住主要矛盾,找准主攻方向,集中力量各个击破,让政策和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三是要总结推广新经验。如何把成功的经验模式引进来、本地化、再创新、再推广,是各地推进就业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比如,在推行“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的创业促就业模式中,如何进一步发挥好社区的作用,开展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推行“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务输出模式中,如何抓住关键问题的解决,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实现稳定就业;在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与培训服务体系的形成,等等,都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总结、推广的经验,都能对我们的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抓住机遇,推动我省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推动了我省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高技能人才成为企业“抢手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但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太小与企业对技能人才需求加快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我省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产业发展和就业稳定的突出问题。令人欣喜的是,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新华副省长对全省技工学校建设给予了倾心关注,多次提出并批示要尽快建成规模上万人的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这对我们是个极大的鼓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决不能坐失良机!为了切实推进这项工作,我们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要确保4年15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开好头。今年是我省新一轮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即“4.15计划”)的头一年,如何规划好、开好头十分重要。前两个月,红河州和一些企业制定并实施了对高级技师实施重奖的具体办法,在全省带了一个好头。其他州市劳动保障部门也要迅速行动起来,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坚持打牢基础与完成任务相结合,科学分解年度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激励政策,把用人单位、社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建立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相互促进的“共赢”机制,为全面完成4年15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要把握机遇,努力推进技工教育更好更快发展。近年来,通过资源整合,我省现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的招生已由单一面向初高中毕业生扩大到各类学校毕业生,招生总量持续上升,“上门培训”、“订单式培训”等合作办学思路产生明显效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以上。这样高的就业率吸引了一些高校毕业生把进技工学校复读作为实现就业的“跳板”。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技工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积极应对,顺势而谋。目前,我厅正按照新华副省长的要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筹建全省上万人规模的、拥有职业需求预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就业指导介绍、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为一体的培训基地。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也要抓住机遇,创新思路,努力在加强技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和办学层次上取得新的突破,谱写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篇章。三是要积极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根据劳动保障部职业培训鉴定工作部署,今年要着重抓好“四个一”,即:抓企业这一职工培训教育的主体,抓职业院校这一基础,抓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抓高技能人才培养协调机制。这“四个一”如何抓,抓到什么程度,关系到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的长远发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加强职业培训的重点、难点问题上认真研究探索。比如,如何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包括培训规划、经费使用以及激励、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如何推动职业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模式,走学制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路子;如何加强高级工特别是预备技师培养体系建设,为企业发展储备更多的技能人才;如何依托公共服务体系,运用公共服务手段,建设好一般企业和培训机构不能或不愿承担的公共性、示范性、高精尖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等等,只有把精力、资金等资源集中在这些重要问题的解决上,才能真正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支持、各方面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体系,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才能实现快速持续发展。

    (三)勇于创新,按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思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仍然存在制度缺失,执行规定不严,监督力量不足,违规问题经常发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基金管理监督工作任重道远。从我省近年来的情况看,我们坚持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作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必修课,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基金违规数量也是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但发生在某县的侵吞代发的事业单位退休费案件以及个别县市存在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问题,仍然说明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加强和完善,政策制度、经办规程、基金管理监督各个环节都不能放松。为此,我们必须创新思路,按照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思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新探索。这项工作,既要与长期以来我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各项工作相衔接,又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循序渐进,注重实效,逐步完善。

    一是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障是和谐之基,是社会的安全网、稳定器。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现在的社会保险制度,总体上还是围绕“城镇”、“职工”、“基本”等关键词来作文章的。对照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面对缺失社会保险的数以百万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我们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应该感到任重道远。因此,研究建立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应该成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的奋斗目标。今年,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老工伤”等难点问题,在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上取得新的进展,积极争取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出台,使我省社会保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是要以严格、规范和便民为原则,健全社会保险经办规程。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与稽核、社会保险费征缴与对账、基金管理与运营、基金审核拨付、待遇发放兑现,环节很多。每一个环节都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严格、规范、便民的原则制定流程,开展服务。从某县发生案件的情况看,对账制度坚持不严、不好是个重要原因。这个漏洞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教训十分深刻!为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督促和指导他们制定严格、规范、便民的工作规程,特别要根据每一项业务的特点,制定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职责、考核标准和监督检查措施,制定内部控制业务规范,明确审批人及经办人员的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办法,以保证既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又切实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

    三是要以维护基金安全完整为目的,强化基金管理监督机制。这几年,我省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以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为平台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相关部门监督和经办机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监督体系,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运营和支付使用环节实施了有效监管。但从工作实践看,基金监督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这些单位和环节都可能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都存在着安全风险。只有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才能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实现全面、动态、适时监控。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座谈会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明确提出了逐项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要求。对此,我厅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迎接上级的抽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作出全面部署。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织经办机构、基金监督机构对社保基金以及农保基金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好有关建章立制和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对自查自纠发现和历年来审计机关查出的仍没有整改的问题,要专题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和时限,认真加以纠正。

    (四)依法行政,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劳动关系是各种社会关系中十分重要的关系之一,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十分重要。据有关调查显示,涉及劳动关系的上访与投诉已经占社会各类上访投诉总量的30%以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把“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写进《决定》,充分说明了在新形势下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管理规范劳动关系的主管部门,对于做好这项工作责无旁贷!从实际情况看,我省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但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工资待遇、办理社会保险、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问题还比较普遍,特别是在部分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更为突出。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存在和蔓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将成为一句空话。根据国务院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要求,今年要基本解决企业历史拖欠工资的问题,我省正在抓紧时间对如何防止企业新欠职工工资,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职工工资等行为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把健全劳动关系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作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工作,充分发挥解决农民工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在开展劳动用工登记、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鉴证、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以及完善企业工资保障机制等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畅通上访、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新欠工资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要建立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明确清欠、督办、协调和领导责任,结合对关闭破产、改制重组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促进历史拖欠工资问题的基本解决。

    春节之前和节日期间,特别要关注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他们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扶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好就业再就业中的难题;要认真排查调处涉及劳动保障的各种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各位领导、同志们,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我们进行不懈的努力,这是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下个星期,劳动保障部还要在人民大会堂隆重表彰全国劳动保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2007年度的劳动保障工作,我们将及时传达、通报会议精神。过一会儿,新华副省长还将作重要指示,对今年的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我衷心希望各地各部门参加会议的同志认真学习领会新华副省长的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下个月,就要过春节了。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劳动保障厅党组和全厅同志,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同志表示真诚的节日祝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事业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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