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者模式
-
2026-10-10 我省代表队参加全国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欠薪知识竞赛喜获佳绩
-
2026-09-30 滇渝签署跨省域社会保险服务新机制合作协议
-
2026-09-30 以产业为缘 以高球为媒 ——“广聚贤才·共创滇峰”云南省“双招双引”活动在昆举行
首页 > 政策文件 > 人事人才 > 内容云南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0/9/27 11:27:00 阅读次数:19689各州、市人事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办、团委,省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组、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06〕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今年的“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08年,拟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1、招募对象: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鼓励外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三支一扶”(省外高校毕业生学历须本科以上)。 2、招募条件: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三、招募程序和时间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 3、资格审查: 4、考核招募: 5、确定人选: 6、培训上岗。 四、工作纪律 各州、市“三支一扶”工作机构要根据服务单位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服务岗位,并按岗位条件和工作程序招募人员。招募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选拔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大学生参加这项工作计划。 五、经费保障和日常管理按云人〔2007〕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云 南 省 人 事 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 南 省 教 育 厅 云 南 省 财 政 厅 云 南 省 农 业 厅 云 南 省 卫 生 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 共 青 团 云 南 省 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
|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5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