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聚焦

首页 > 政策文件 > 综合及其他 > 内容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发放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0/9/27 10:52:00    阅读次数:60143     

各地、州、市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人发[1997]112号文件《关于制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及<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办发[2000]129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精神,为做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管理工作,现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退休证》和《退职证》是退休、退职人员的必备证件,是对退休、退职人员管理的重要依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制作、发放工作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二、《退休证》、《退职证》由省人事厅按照国家人事部制定的式样,统一组织印制。

三、《退休证》、《退职证》所需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对退休、退职人员免费发放。省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的发放,由主管部门根据退休、退职人员数量,登记造册到省人事厅工资福利与退休处领取;各地、州、市的《退休证》、《退职证》,由地、州、市人事(人事劳动)局按所需数量,到省人事厅工资福利与退休处认购。

四、《退休证》、《退职证》由财政拨款印制,实行免费发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休、退职人员的关怀,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做好两证发放工作,及时对有关人员发放两证,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一年六月六日

  • 栏目导航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运行维护: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0871-12333

滇ICP备10002878号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568号   网站标识码:5300000003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引用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我要投诉
我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