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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劳动关系 > 调解仲裁公告 > 内容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事人:湖南省思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告类型:裁判文书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2/2/9 11:37:22 阅读次数:2208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当事人:湖南省思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思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邓枝燕、杨豪诉湖南省思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云劳人仲案字〔2021〕849号、850号),因邮寄无法送达,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云劳人仲案字〔2021〕849号、85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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