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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劳动关系 > 调解仲裁公告 > 内容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事人:王银坤,公告类型:裁判文书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3/12/5 11:12:47 阅读次数:321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当事人:王银坤 王银坤:本院受理的你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云南众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昱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云劳人仲案字〔2023〕1684号),本院于2023年10月25日依法已将开庭通知书送达给你,因你未按时到庭,本院依法视为你自动撤诉,且因邮寄无法送达,也与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云劳人仲案字〔2023〕1684号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该决定作出之日,本案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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