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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劳动关系 > 调解仲裁公告 > 内容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事人:上海佩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芜湖分公司,公告类型:裁判文书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5/9/16 16:52:34 阅读次数:1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当事人:上海佩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芜湖分公司 上海佩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芜湖分公司:本院受理的许啟盟诉广州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民生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明世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明世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民富生强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杭州今元标矩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中智(云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江苏今元人才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上海佩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芜湖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云劳人仲案字﹝2025﹞916号),因邮寄无法送达,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云劳人仲案字﹝2025﹞916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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