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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劳动关系 > 调解仲裁公告 > 内容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事人:南通锦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告类型:其他仲裁文书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5/11/20 16:01:03 阅读次数:19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当事人:南通锦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南通锦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本院受理的何发荣诉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锦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昆明锦石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云劳人仲案字〔2025〕1529号),因邮寄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云劳人仲案字〔2025〕1529号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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