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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劳动关系 > 调解仲裁公告 > 内容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事人:五华区曼窈服装店,公告类型:裁判文书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5/12/12 14:36:06 阅读次数:0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当事人:五华区曼窈服装店 五华区曼窈服装店:本院已受理陈科杏诉上海波司登服装有限公司、江苏波司登营销有限公司,第三人云南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云劳人仲案字〔2025〕469号),你单位作为第三人,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邮寄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云劳人仲案字〔2025〕46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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