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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劳动关系 > 调解仲裁公告 > 内容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事人:四川领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告类型:裁判文书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5/12/26 8:59:54 阅读次数:0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当事人:四川领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领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徐天瑞诉四川领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旭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云劳人仲案字〔2025〕1448号),因邮寄送达未果,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云劳人仲案字〔2025〕1448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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