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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劳动关系 > 调解仲裁公告 > 内容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事人:江西省贤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告类型:裁判文书文章来源:云南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6/7/30 15:17:20 阅读次数:368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江西省贤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范荣志诉江西省贤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云劳人仲案字〔2026〕375号),因邮寄无法送达,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云劳人仲案字〔2026〕375号仲裁裁决书、延期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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