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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阅读: 9256 次 字体:【】 【 来源: 作者:

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24号)、《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9〕8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促进就业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切实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补贴范围

按照云人社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我省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其所需的申请材料、发放程序参照云教函〔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云教函〔2019〕85号文件规定,及时将补贴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二)申报程序

各高校、省属技工院校、州市级技工院校向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求职创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县级技工院校)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求职创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中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所提供的材料参照云教函〔2019〕85号文件的附件格式填报。

(三)发放程序

按照云人社发〔2019〕24号文件要求,从2020届毕业生起,补贴发放时间提前到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2020届高校毕业生、中职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所需的求职创业补贴从省级2019年下拨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省厅将在分配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安排考虑。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按要求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收集材料、发放资金,确保按时完成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二)各地要积极开展宣传,鼓励各高校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积极申报,加强跟踪指导,确保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到该项政策。

(三)各地要严格审查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确保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安全。

联系人及电话:李柏洁,0871-67120455。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下载:关于做好全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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