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筑梦未来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云人社办通〔2018〕19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筑梦未来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4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更好发挥政策效力,我省决定同步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借我省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政策和面向毕业生引才政策契机,全面梳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组织系列宣传活动,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提高宣传实效,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帮助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努力做到应享尽知,宣传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更好助推政策落实。
二、活动主题
筑梦未来 与你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9月
四、具体安排
(一)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重点解读我省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面向毕业生引才优惠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举措等。省厅将在云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云南人才网开设专栏,与中国国家人才网活动专区、各高校就业网进行链接,对人社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片进行展示,扩大宣传声势和影响力。各州市可参照省厅模式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专区宣传本地实施的政策内容及就业创业典型事例。
(二)各州市要在系统梳理政策基础上,形成一份本地区政策推介(含政策清单、政策内容、办理部门渠道等),省厅将通过官方网站专栏、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连续刊载,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各州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本地区政策创新或区域特殊政策进行解读,进一步丰富政策宣传内容。同时要组织当地媒体进行专题宣传、编印张贴政策宣传单页、海报,向毕业生推送政策宣传与解读、就业创业先进事例以及大学生招聘岗位、招聘活动等信息。
(三)高校聚集的地区要以政策宣传为契机,开展就业创业成功典型宣传,激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通过专题新闻、访谈节目等形式,宣传本地区落实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引才育才助力发展的新成效新经验,宣传毕业生扎根基层、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生动事例,宣传获取就业创业政策的各种渠道,宣传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政府鼓励就业创业,部门扶持就业创业,社会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加强宣传工作对于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宣传工作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宣传推介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与教育、工信、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合力。政策推介材料、咨询电话和工作联系人请于3月28日前报送至省就业局。
(二)各地要创新宣传方式,同时运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手机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在高校毕业生求职季主动发布信息、接受政策咨询、问题反映,及时解答政策和解决问题,提供高效、有针对性的互动服务。要扩大宣传渠道,把政策宣传推介活动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相结合,组织进校园、进社区、进用人单位宣讲,在招聘现场提供政策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在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办理业务时提供政策汇编,告知政策申请渠道。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情况信息及简报请在相关活动开展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省就业局。
(三)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政策宣传推介活动总结请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厅就业促进处。
就业促进处联系人:桂注琳 李玮婷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630601 63630603 63630711(传真)
电子邮箱:ynjycjc@163.com
省就业局联系人:施卫平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7195796
电子邮箱:204009@qq.com
宣传中心联系人:董梅红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630970
电子邮箱:732255456@qq.com
(附件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相关信息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