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篇

发布时间:2020-11-19 09:19:25 浏览次数:1718

一、什么是职业年金?

答: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1513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二、职业年金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答:覆盖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公益一、二类)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按照国家规定,职业年金基金缴费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共同承担,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四、职业年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方式是什么?

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即可领取职业年金。

1.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五、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管理模式?

答:职业年金基金采取集中委托投资运营的方式管理,代理人可以建立多个职业年金计划,实行统一收益率。每个计划只有一个受托人、一个托管人、根据资金规模设置适量的投资组合并选择相应投资管理人。受托人、托管人及投资管理人在人社部认定的具有相应企业年金管理资质的金融机构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