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篇
发布时间:2020-11-19 09:20:44 浏览次数:498
一、请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放管服”方面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条例》进一步放宽市场的准入限制,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人力资源服务的行政许可。《条例》出台之前,人力资源市场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共有三项,也就是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审批、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条例》将上述三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项,并且进一步把许可的范围缩减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明确对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的,应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二、减少人力资源服务的行政许可后,行政部门对人力资源市场如何监管?
答:主要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注重运用信息公示、随机抽查、信用约束、国家标准、行业自律等事中事后监管手段,构建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
三、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范围是什么?
答: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介绍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等。
四、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申请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首先需要具备4个条件。一是有明确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是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不少于3万的开办资金。三是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参加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具备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是有合法的名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五、申请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答: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一般有七个步骤。
一是申请准备。首先要准备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和具有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相关职业资格、从业人员培训、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知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证书或情况说明;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办公及服务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固定资产、可靠经费来源证明材料。
二是申请人申请。申请准备完备后,申请人向营业执照审批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三是行政审批部门受理。行政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批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发出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四是行政审批部门审核。行政审批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通过书面、现场勘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与提交材料不符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是行政审批部门作出决定。行政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之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作出给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
六是行政审批部门文书送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批准后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七是行政审批部门公告。凡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许可决定应当在所在地本部门网站等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告知。
六、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范围是什么?
答: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七、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哪些服务不得收费?
答: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以下8项服务不得收费:一是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是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四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是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是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七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八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八、最近,经常有各种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到街子上、到村子来帮我们推荐工作。我们对这些公司难以分清真假。我们如果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找工作、参加技能培训等,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合法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开展职业介绍活动,应当向求职者出示营业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开展就业和创业指导、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等,须出示在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盖章的备案登记表。外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还有业务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盖章的设立分支机构报告登记表。
如果我们要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找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判断真假。首先,我们要看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有没有经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备案登记表,外地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还要看有没有在你们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的设立分支机构报告登记表。如果找我们推荐工作的公司提供得了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外省、外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还能提供我们大家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的设立分支机构报告登记表,我们可以与他们进一步交谈。其次,我们要看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提供的宣传信息,重点看有没有民族性别户籍等歧视性信息、有没有收取介绍费、有没有扣押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有没有高工资高回报的诱惑、有没有要求交保证金押金、有没有高昂的的培训费等等。如果向我们推荐工作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提供的用工信息、培训信息有上面列举的这些情况,我们要拒绝他们推荐的工作、培训,拨打12333举报公司违规行为。如果没有,建议考虑把稳点,再请村委会社保信息员或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帮助我们再把一道关,综合考虑后再决定接不接受工作推荐,签不签书面合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