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拔尖人才篇
发布时间:2020-11-19 09:28:59 浏览次数:2272
一、企业如何设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有什么条件?
答: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主要是鼓励和引导国家级、省级专家到县及县以下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基层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城镇社区、农村社区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进行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合作攻关、培养人才、技术指导、决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一般由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城镇社区、农村社区等基层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组织等申请设立。
申请设立专家基层工作站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工作站依托单位及周边地区有较密集的智力资源,能组织一定区域、行业内基层单位或农户等,提出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推广、人才培养等需求,能联系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专家团队到工作站或基层单位开展对口服务活动。
2. 申报单位所在地政府有无偿提供的工作场地,同时遴选有培养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进站兼职服务。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工作站建设能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
3. 申报单位具有办好工作站的人员、经费、办公场地、管理制度、远景规划、工作计划等软硬件条件。
4. 企业申请设立工作站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条件。
二、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专项是一个什么项目,该专项具有哪些特点?
答: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在政策设计上考虑的是培养引进“两条腿走路”, 解决外来人才引进和本土人才的培养的问题,两项计划均衡支持、界限“拉平”,以保障外来人才与培养本土人才协同并进、良性互动。“青年拔尖人才”专项是“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的第四个层次,即要解决我省本土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支持等问题,激励和帮助我省有潜力的青年才俊迅速成长,使之成为我省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骨干力量。因此,在申报资格条件方面,申报人须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含中央驻滇单位)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且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入选后,必须连续、全职在云南省工作不少于5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云南省贫困县、边境县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人才,年龄条件可放宽2岁,入选后在申报县连续、全职工作时限减少1年。
三、入选“青年拔尖人才”后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入选“青年拔尖人才”后,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一是给予5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分5年平均拨付,所在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1:1配套。每年1.2万元特殊生活补贴。入选者5年培养期满后,根据需要可继续申报5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支持。二是入选者在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可申请一次最多1年的国内外发达地区研修访学资助。三是评聘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单独核定,不受所在单位职称总数和结构比例限制。四是入选者为我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优先纳入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基金资助。